直接回友人切身案例,單位醫美(中壢同X診所),
6月中上班6月底離職,做一週吧,7/1寫離職單。
發薪日5號跟20號,合理推測7/5會有COCO匯進來吧!?(帳戶在上班時就要繳交)
好了拉~5號到了,沒匯。OK,用LINE問了同事說要20號才匯。
也合理,反正可能作業不及,可理解。
7/20來囉~幾天前的事吧,沒匯,也問同事回說要"3個月",還說"行政沒跟我們說嗎?"
我們還問了行政電話,未讀。
不囉嗦,22還23號直接去桃園市政府網頁裡的勞動局檢舉,
說明事由並把通訊紀錄附上。
靜待,隔天勞動局早上去打電話問候一下,下午公司立刻叫我們去領錢。比狗還乖。
接著就一堆爛理由了。U Know~甚麼我們沒跟同事將說阿,我們在忙忘記匯,你好像沒
給我們帳戶影本。
最扯的就是沒給帳戶影本這個爛reason,上班前就要繳交你跟我說你沒收到,
沒收到也要打電話來CHECK好匯進去阿,爛透了。
結論就是勞動局說薪水不到一萬所以不會開罰,有點鳥。不過看他們驚慌失措的樣
子就是爽,看他們狗咬狗一嘴毛就是爽。
這總鳥店中立人快抵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