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般] 學校音樂班徵小提琴分部老師

作者: careblue (學音樂=有氣質?)   2015-01-29 01:59:40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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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每週2堂課(共計90分鐘)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每週二下午14:15~15:00&15:10~15:55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課程中有下課10分鐘不計薪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000~1500元/90分鐘(依照學歷給薪不同)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依學校每月結算統一發放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屏東縣萬丹鄉萬新國中(八八快速道路下方)
工作內容︰音樂班小提琴分部教學&樂團譜指導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
單位名稱:屏東縣立萬新國中
單位地址:屏東縣萬丹鄉新鐘村新鐘路8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陳
Email/電話︰站內信/s9450409@gmail.com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資格符合者會通知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位
通知方式:電話/email/站內信
面試時間:2/6(五)13:00進行教學演示(地點:學校內)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2/5(四)12:00截止
備註:學校音樂班徵選小提琴老師一位,需要相關學歷,大學以上即可,
   由於學校新成立弦樂團,並以比賽為目標,故需徵選能配合指導的老師,
   意者請確定2/6當天可出席教學演示,並將個人簡歷寄至上列email信箱,
   資格符合者,我會再通知你需要教學演示的內容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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