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攝影器材展10/17-20展售人員

作者: firesnake (傷心碧)   2014-09-15 08:56:19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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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相關公司限定每週一三五六日才可發文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工作時間10:00-18:00
工作臨時調配可能會提前和晚走半小時,會計薪。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10/17-20 必須四天時間都可以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中午無休息有計薪,應該會供餐但視實際情況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
A組180/hr,若有特別專業能力可再洽談。
B組15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10/20當日展覽結束後現場發放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台北世貿壹館
工作內容︰
攝影周邊器材展售
以無線閃光燈控制器為主,還有其他攝影周邊閃光燈、回電電瓶、電池把手
攝影背帶、燈架、攝影麥克風。
A. 攝影器材組
需要本身平常有在使用單眼和拍照,有相關攝影興趣,具備或樂於學習
相關周邊器材知識。
教育訓練和展覽期間願意配合攜帶自己的單眼進行教育訓練和產品展示。
適合條件
常常拍照,對攝影感興趣,有自己的數位單眼。
本身有攝影拍照經驗,有TTL閃光燈使用拍攝經驗,
本身具備單眼相機和具備TTL閃光燈為佳。
願意配合攜帶個人相機和閃燈配合公司攝影器材周邊產品
進行教育訓練與展覽期間的展售
B. 其他攝影周邊組
不需要有攝影相關經驗,具備良好工作態度。
展覽工作期間不閒晃打屁聊天,認真工作
公司產品資訊可見網頁
http://www.lunar.com.tw
2014攝影器材展網頁
http://www.chanchao.com.tw/digital/
應徵:
來信請註明您要應徵A 組還是B 組,
履歷請附上西元出生年月日和大頭照
應徵 A 組請另外註明:
您的相機機型、閃光燈機型,
攝影相關經驗,有無TTL 拍攝經驗
方便的話請告知line id
錄取者會加入線上群組方便約集體教育訓練時間,各位也能彼此交流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20951956
單位名稱:開年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335號二樓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楊先生
Email/電話︰s04@w3j.com.tw
擔心漏信的話可同時寄
engscoy@gmail.com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否
無法一一回信,只通知錄取者。
請先郵寄履歷,相關問題可email詢問。
請先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絡,不要直接打電話。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8人以上
通知方式:線上通知
面試時間:展前
受訓時間:展前約一到四小時教育訓練,計薪
截止時間:展覽10/17開始前,徵到足夠人數截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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