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注意] 金其有限公司/檢舉 張X小姐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4-09-07 11:17:47
※ 引述《DaiRiT (戴爾特)》之銘言:
: 我覺得不是說張小姐沒錯
: 只是覺得一種觀點很怪
: 就拿自己來說
: 有一次某家補習班請我去教一個孩子
: 我為了那個學生備課備了3~4天
: 還因為這樣推掉另一件家教
: 後來在前一天晚上才發簡訊說"明天先不用來,下禮拜有需要再通知"
: 靠腰喔 這有講跟沒講完全一樣阿
: 有講比較有禮貌嗎?
: 就像s大說的 雇主手邊名單只會有一個人?
: 或許張小姐路上出了意外 或許家裡突然有急事
: 或許手機壞了 等等原因
: 這麼急著就批評評斷一個人
: 那我們受雇者被雇主前一天發簡訊說暫時不用來就只能摸摸鼻子
: 少數受雇者缺席就大發雷霆臭罵她
: 沒必要吧
: 沒別人可找了?
: 當雇主在挑人時候
: 受雇者就不能選工作?
: 好像雇主就很威一樣
: 要用人就用
: 不用就隨便打發
: 本身見過很多黑心補習班
: 雇主(補習班主任之類的)學經歷也很爛
: 態度也很惡劣
: 還有一個
: 之前面試是寫會考數學 自然考卷
: 媽的 說寫完當天晚上幫我改跟我通知有沒有過關
: 過了一個禮拜一通電話也沒
: 後來打過去問說甚麼考卷在他家沒帶到補習班 但印象中有過關
: 說甚麼我不要那麼急 年輕人不該這樣
: 我只是想知道分數而已有很難嗎???
: 誰說當晚通知的
: 我相信受害者不只我一個拉
: 但是也沒看別人PO文大罵
: 卻看到不少雇主罵受雇者
: 反正受雇者就是只能空下那個時段 在那邊乾等
: 就算雇主前一天臨時通知不用去也OK
: 恩 我懂了
: 還有順帶一提 國高中輔導老師給時薪130很摳
: 拜託不要去這種補習班破壞行情
答應別人的事就是要做到
這是態度問題
這種基本態度不管在哪都一樣
把它侷限在僱傭關係格局就太小了。
好吧,約好的事情的確會因為另有要事而沒辦法赴約,
但提早打個電話不難吧?
除非真的有不可抗力的意外發生,這無法責怪,
但臨時不去,萬一人家一早就把工作都安排好了,誰該做什麼都弄好了,
你又無聲無息說不來就不來電話也不接,
這種人就是不負責任的人,
各位是雇主的話,你會想用他嗎?我承認不會想用。
嫌雇主薪水低,不爽不要接
接了就要去,就算今天是無償的任務也一樣,答應就是要做到
別再檢討雇主了,我們在講的不過是做人的道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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