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只能對低於最低薪資的工作低頭嗎?

作者: teaball (茶球)   2014-07-07 08:06:03
說真的我不知道這裡適不適合寫這些
原po很菜,今年暑假我才開始打第一份工,領的就是115
當我跟一個宜蘭朋友提起,他說他很羨慕有115,當下我真的傻住
他說他的時薪只有90,而且還是因為她表現不錯,不然同事甚至只有80
我在那個摸門特覺得自己真像個井底天龍人,不知道台北外的世界
剛剛在笨版看到也有人只領90的人,噓90的人很多,
可是有人說這在中南部是常態,根本申訴無門,只會讓自己丟工作。
我翻了一下精華區,找到了申訴管道
我在哪? z-7-3-5
part-time
7. ψ │ ╘ 薪資 & 權益 & 提醒 │
3. ◆ 提醒
5. ◇ 時薪未滿95可申訴管道 by helloh
拜託,是時薪95的文章了欸!
現在竟然還有那麼多人的薪水低於95,這些老闆未免過太爽了吧?
所以我找到了勞基法相關規定,連結如右→http://imurl.net/AXaWN4
第 21 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
以辦法定之。
第 79 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
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
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說真的法條訂在那裡,一個人去檢舉,慣老闆還是不甩你,
但如果有一群人去申訴,真的讓他被罰一大堆錢,惡劣的低薪環境有可能改善嗎?
目前我理解的解決之道是參考昭信法律事務所網站:http://www.chaohsin.com/wordtext.asp?gid=283
向雇主補足薪資差額,且依勞基法第79條之規定,縣市政府主管單位可處僱主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想說的不是風涼話,我是覺得自己的權益守護好真的很重要......
如果受夠被剝削的狀況,拜託請為了自己,勇敢去申訴吧QAQ
原po不是鍵盤法律專家,只是一介115奴工,若有誤請大力地鞭吧
如果有不符版規請告知,謝謝!
ps分類我不確定該放問題或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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