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規發布常見問題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5-21 08:23:42
新式板規還有新的發文格式及標題發佈後,有些常見的問題跟各位發文者分享一下
請各位發文者注意避免重複出包。
問題1
請不要擅自刪除或者修改預設發文格式中的東西
EX: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這行字底下已經說明不得刪除,砍掉這行的人你的文章也會被砍掉。
還有帶★的必填子欄位要是有少那我就當作沒填直接水桶。
EX:國定假日薪資、加班費、勞健保...不要以為砍掉就沒事阿。
問題2
舊的發文格式還有標題當然是不行用的,請用ctrl+p重新發一篇。
並請記得在輸入標題時將縣市名稱加到[]內 ex:[台北/一般]。
屢犯不改就照規矩懲處。
問題3
還是標題問題,很多人在[]後忘記空一格就直接打上職缺,請用大T修正
ex:[台北/一般]徵打字工讀生 ╳
[台北/一般] 徵打字工讀生 ○
請記得縣市在前、類別在後
問題4
請正確選擇類別,該是人力派遣公司就選[派遣]標籤,一般單位就選[一般]
如果一般有登記的單位徵人卻用[個人]標籤想混水摸魚的,
我就會考慮禁止該ID或者整個單位繼續在本板徵人。
問題5
聯絡人姓氏後面加個 先生/小姐 應該不難吧?
EX:李 ?? 請問應徵者聯絡的時候要怎麼稱呼? 李 不知道是先生還小姐 你好...
各位雇主不會想要我把這件事也列到板規裡要求強制填寫吧?
問題6
工作時間欄位麻煩詳填
每週排班方式不要只寫個彈性,把大概範圍寫出來好嗎?
EX: 每日08:00-13:00 每週/月排滿x天 or 每週/月排滿x小時
有休息時間就請標上去,不太想多生一個欄位出來強迫各位填
如果不標然後工時過長被我當作是正職/違法工時就自己看著辦
ex: 08:00-23:00 沒寫天數也沒寫休息時間 我就當違法論處。
問題7
文章發出之前你就要確認所有的資料都是正確無誤,且沒有漏填。
不要發出後被刪文然後在那邊喊說正在修改,我可沒給這種福利。
問題8
一天最多就是一篇文章,除非我有說可以重發,否則不得超額發文。
然後違規文章被刪除也算一篇。
問題9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但可以寫"大概幾天"、"最少幾天"、"每週大概N小時"...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3-08-12 07:47:00
請問現在為啥寄信都要說XX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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