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Lindberg 配鏡心得與疑問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1:56:39
記得iamtops這位大哥在幾天前發了一篇質疑版上某神級驗光店家
將您朋友那黃黃的蔡斯鏡片做小了,
並有交付規格不誠實問題,揚言走法律途徑。
不過在發文幾小時後就刪文了,沒有任何交代,不知後續處理如何。
若有任何誤會,建議還是交代一下究竟大概發生何事才好。
否則容易讓人以為只是利用此版放話來滿足私慾。
事後刪文,不留痕跡,毫無公共利益可言。
長期下來,版上盡是歌功頌德文章,對資訊交流實非好事。
※ 引述《iamtops (Tops)》之銘言:
: 結論先說在前頭 眼鏡真的是很高深的行業
: 誠實且良心的店家真的越來越少 大概都倒光了
: 可能越往南部越好找 以下故事是發生在某龍國
: 最近花了15k配了一支Lindberg Now系列的眼鏡
: 該公司給有開發票,給的客戶回條是藍色的
: 不過就是很奇怪 上面就是只寫了訂金跟總價等對店家來說非常重要的資訊
: 保護消費者的資訊 例如眼鏡的型號 鏡片的型號 半樣都沒有寫
: 後來 中間又去看了一次眼鏡
: 在三催四請的拜託下店家終於寫了 好像是我欠他一樣
: 店家強調了一句話 "他們做生意是做信用的"
: 後來我才了解 原來所謂的"做信用"是怎麼回事
作者: joyce1204 (Joyce)   2016-03-14 22:22:00
推備份!!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2:48:00
就神級搓湯圓的店家,懂?另外如果你是要來護航還是??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2:59:00
是3/10那篇嗎?我有印象說....因為關鍵字是「在本板有不可撼動的地位」的店家....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08:00
關心iamtops大的冤屈是否被河蟹了!要不然怎麼自刪了!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15:00
http://i.imgur.com/lWwvweP.jpg對方回信說筆誤了,目前頃向退款處理!得饒人處且饒人,懂?我比較想知道您這篇是打算出來護航,模糊焦點?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24:00
說筆誤,您就信了。說退款,您就算了。我比較想知道這是那一店家。您說誰像是在護航?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25:00
另外不想公佈店家只是不想被當成既得利益者的工具去攻擊對方所以呢?我得什麼私利了?請說明?勿影射!朋友相信不相信不關您的事?請問您有什麼權利置喙?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33:00
店家若跟您有誤會,事後圓滿處理,資訊公開,沒人有損失。若不清不楚容易讓人聯想是否私下條件和解。這些都只是生活常識,都在合理的評論範疇。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35:00
可以私下問,倒是現在這家十分惡質。可慮公開。當日文章嗜血者眾,且私下來信者多,攻擊店家非我本意,我的目的是責任釐清現在這篇也是,我也只是想了解,問題出在那?這家店應該不是版上神店,不會有湯圓可以搓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48:00
我比較好奇這句「發現鏡面做太小之後,對方把的的鏡腳折成S,告訴他這樣比較符合他的設計」這個有圖可看嗎其實關鍵字太敏感...才導致來信者眾多吧!至於噬血,好像只有其中一位板友是。其他多半是問是哪間店而已...當時aortic也給了很實在的建議 建議您揭露資訊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2:00
其實多數人都知道,如果我公開了,我想對方反而更不可能只有退錢了事,因為鏡框也折壞了因為該店老闆自己也折自己的眼鏡XD請知道的不要說出來!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54:00
公開了對方更應該要退錢給公道吧!(單從您單方面資訊來看)如果真是店家的問題的話我是覺得aortic這篇文章考量的點很正確 並非護航雖然您沒有真正公開店家名字 但有關鍵字也一樣差不多呼之欲出 ..加上只有單方面說辭 我認為不太公允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7:00
我沒有拿到任何私利,請勿影射!另公佈店家與否,我會問一下當事人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57:00
我想應該是這樣的考量才發文的 :)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9:00
已公佈店家說法,非單方面說詞,店家說是筆誤?另外請問我有公佈過那個關鍵字與該店家有關?既然樓上兩位都認為我吃了螃蟹,又似乎認為我影射某間店,為什麼不直接站內信詢問該店!
作者: a8801092 (擁抱一切挑戰)   2016-03-15 10:59:00
我個人覺得如果真的是對方的錯誤,就說出來吧,這裡應該不是iphone版,不能接受其他意見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6-03-15 12:07:00
如果店家願意第一時間出來處理我想因該原po也不會這樣發文,不過突然無預警的刪文真的不太好。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12:17:00
詳情我們不知道,當原PO說要循法律途徑時,有些網友是以客觀角度給建議,比如說考量訴訟成本、比如說建議原PO再多溝通或者是把資訊揭露出來前面有幾篇也是類似有消費糾紛的網友文章 裡面也沒有提及甚麼令人聯想的關鍵字詞 如果不願意公開店名我認為這樣的討論會比較客觀 避免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見獵心喜 我也推aortic大說的 資訊能公開透明與對稱只要合理的評論範疇 網路就是一個很好的交流平台至於您在自己案例中提出,問題一 事後店家把所有的責任推給消費者 這樣是對的嗎?」與問題二:2.請問Lindberg原廠刻字的樣式? 我懷疑店家根本沒把該付眼鏡送回原廠雷雕」以上這兩個問題都是您自己提出的,其他資訊網友根本無從得知。試問要怎麼讓大家來公評?您3/10那篇文章的描述方式也是非常片面,多次修改文章而且PO文時間短短幾個小時就撤下(下面有眾多網友的推文)網路暫存檔也找不到資訊(因為時間太短)這樣的方式我不認為對這板的網友有任何益處只留下一堆臆測。您說已經公布店家說辭。沒有單方面說法。從頭到尾大家看到的只有消費者這端的「片面資訊」哪來的資訊公開?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13:28:00
樓上的您有看清楚我的截圖嗎?有人在模糊焦點,實在是.....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02:00
我明白了...謝謝樓上 一切都真相大白這種方式,是誰都不敢得罪的顧客...做生意真難為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6-03-15 22:13:00
疑T大怎自刪文了呢?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4:00
樓上我願意好好溝通,但是你願意嗎?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5:00
因為I大說要提告,說我未經他同意貼文章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6:00
抱歉是樓樓上,可以好好溝通,好嗎?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6:00
他說我違反著作權法。寫信到我信箱說要提告了我好怕... 可是,我問過律師律師是說,這類公開文章 很多網站都有備份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7:00
你問樓上G大,我有沒有好好跟他溝通?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7:00
整篇文章的著作權 也不專屬於原PO因為推文也屬於每一個網友的...但這部分有模糊地帶 如果對方有錢有閒要告我基本上是告不成 但會花我很多時間他勸我不要惹事 公平公義的事情讓其他人去做就好我覺得律師說得對~ 畢竟現在PTT上面很多人都不小心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9:00
您說的沒錯,但本文是我的,明天我自已貼回去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9:00
會因為一點點事情就被告 所以我還是不要招惹別人好因為釣魚的文章跟推文很多 大家請小心發言我真的好害怕...T^T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20:00
所以樓上 大我明天自己貼回去這樣,Okay?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21:00
我可以理解開店的人的心情了...我有認識很多律師朋友 其實他們收費都不高我想...萬一有事情 他們應該會算我便宜一點我真的好怕... 大家對不起喔 我先離開了 保重自己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6-03-15 22:26:00
呵呵,這是個匿名的討論區但是自己說過的話必須要負責啊,敢發言就要趕承擔後果啊,比如說我在驗光人員版上發表自己的工作地點,結果馬上一堆不具名人士開始發布黑函給老闆,後來我會把工作地點給刪掉是因為我立馬辭退啊~真的不要嘴輸人家就開始說一些有的沒有的~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30:00
我會刪文,是因為認為一直有不當影射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6-03-15 22:30:00
開店來發表文章間接取得商業利益這樣因該算廣告的一種吧?有本事打廣告也要有本事被人接受檢驗的肚量,慢走不送嘿。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34:00
樓上辛苦了!
作者: gavenni (台中聯合爆走)   2016-03-15 22:47:00
不當隱射?那是象由心生吧~原po的例子很簡單,他認為他買了東西就因該要有該有的東西,不管是訂單方面的認證,或是拿到商品後的真偽這都是在考驗顧客對店家的信任度啊,你今天去中華電信買一隻iphone6s 128G,付了錢也沒給你訂單也只是說我們是做信用的,但是你事後卻拿到iphone5 16G這你做何感想呢?店家被你發現也只是說那是筆誤之類的,換做是你會做何感想?沒有去上報頻果或去備案都難消心頭之恨吧!我個人認為這些抱怨文都很好,這樣可以讓店家深深的知道客人在意的點進而去改善不足的部分,這才是正確的方向吧!因為這樣一些就覺得客人難搞不好,那收錢的時候怎不會喊累?
作者: YAHO0 (雅猴靈)   2016-03-16 00:55:00
網路公佈欄是分享資訊、互通有無的地方 不是你覺得吃虧 想要鬧大、要糖吃的地方 文章之中多處的疑問、猜忌、製造話題已經顯示出你心中所想 以及希望人家告訴你「店家就是該死」的感覺 倒不如將完整經過PO上、照片放上 眾人自有公評閣下現在這樣的舉動 才是真的在"影射"吧
作者: jimmylin2002 (小吉米)   2016-03-16 14:03:00
應該要有完整的資訊 包含"時間" "處理狀況"等感覺只有拿一點點東西 擠牙膏? 想造成店家壓力?
作者: kenick (SOLID_SNAKE)   2016-03-16 14:18:00
他會全部公開就不會刪前文了按錯 補個推
作者: WhiteNot (whynot?)   2016-03-16 21:00:00
拉板凳
作者: isentropic (isentropic)   2016-03-16 21:15:00
112果然邏輯清楚... :3
作者: stradadelsol (史抓達達獸)   2016-03-17 00:53:00
結果還是沒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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