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要怎麼申請版主?

作者: RLIM (阿合)   2012-11-06 05:08:04
※ 引述《tonytonyjan (南洋大兜蟲)》之銘言:
: 似乎在徵求中,以往看到的是由前任版主發起投票
: 但像現在沒有版主的情況下要怎麼選呢?
不曉得,是不是這樣申請,你可以去看看....
下面是路徑...
視聽劇場 偶像, 音樂, 廣電 [skydreaming]
Buzz_Group 組務 Σ視聽板務服務台 [組長群]
Buzz_Service 組務 ◎視聽劇場.司法大廳 skydreaming/n
精華區
3. ◇ [公告] 視聽新法---組務中心規範/08.11.17
一、本看板為視聽劇場申請看板,負責處理下列申請案: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1
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
    文章發表數達200篇以上
  2.劣文數2篇(含)以上不得申請。
  3.對於所申請的看板內容有相當了解,具有熱忱,且能努力照顧板務
  4.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看板的板主
  5.確認欲申請的看板無板主,若已有板主,請參看:新增板主格式
6.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
以上(不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2
  步驟:
  1.確認資格符合後,請至 Buzz_NewBd板 進行連署
   Buzz_NewBd板在:視聽劇場 -> 視聽版務中心
  2.連署人數達20以上(列入待廢者連署條件可降為10人即可),
    即可至:Buzz_Theater視聽劇場組務中心 申請板主,
    並將連署結果複製,與「板主申請格式」一同附上。
2.1.禁止利用P幣或其他賄選之方式進行連署,除相關連署人之連署無
效以外,被查獲者將一年內禁止於視聽劇場作連署(連署板水桶),
並且送法務部處理。
3.新任板主有兩個月的實習期,兩個月期滿由該組組長依照看板管理狀
況,決定實習結果,沒有組長的區域由正副群組長決定之。
七、申請新任板主-Part.3
 格式:(請使用本組設定好的發文格式)
  文章標題:[新主] XX-??板(XX是組區簡稱,??為看板英文名稱)
  (1)看板之英文板名:
  (2)看板之中文板名:
  (3)隸屬組區之簡稱:
  (4)看板位置之路徑:視聽劇場 →
  (5)擔任板主之帳號:(依據連署單上的板主名單確實填寫,未填視同放棄)
(6)經營方向與目標:
  (7)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2-06-14 18:25:00
這不是生活群組的 要參考生活群組的可以到 L_PTTAvenue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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