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會回來找妳:致命的輪迴

作者: nightseer (小愛)   2014-06-23 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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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neverwinter/article/75730102
想說為什麼原本的《閃亮女孩》要改成《我會回來找妳》,沒想到看完覺得這樣真的比較
適合。
「諸君,我們面對的是一個連續殺人犯,他的目的是殺人,手段不固定,他可以透過「屋
子」穿越時空,對象是20到30歲的年輕女性,他喜歡在命案現場留下紀念品,我們必須要
在他下次出擊之前,把這個天殺的瘋狗逮捕歸案!!」如果你覺得是這樣子的故事….我可
以告訴你,錯了。小說裡的警察只有兩種,要嘛很聰明,要嘛很笨,本書裡的是屬於後面
這種。以記者為主角的小說其實不少,剛開始讀時還有一些《心囚》的味道,到後來卻完
成變成《櫻草巷的神秘人》了。不是說警察不好,但是記者往往比警察有更強烈的動機與
搜尋的才能來破案,更何況,媒體本身就是忝不知恥的東西,多一些污辱也沒有差。
故事本身非常、非常凌亂,而且不是作者用時間區隔不同篇章的關係。我想是因為作者的
文筆本身就是這樣 ─ 彷彿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你可以看出她很用心的把每個時代的變遷
與都市的改變帶出來,但老實說這對一個嗜讀犯罪小說的讀者來說沒有太大的意義。羅倫
‧布克斯的文字讓人感覺她迫切的要完成這個作品,而不是她在「寫」這個作品。幸好故
事與情節還算通順,我對於時空的連續性沒有太大的見解,畢竟穿越時空這個題材本來就
很謎,我的物理又不時普通的爛,所以除了結局兇手變成了屋子本身以外,其他都是合理
的。我所認定的時間線有兩種,一種是直線性的,例如本作,所有的事物都如注定般在同
一條時間線上重複發生,這類的故事往往結尾時會讓劇情走回起點,完成一個循環。另一
種則是散射式的,也就是每個抉擇點的不同會分裂出無數個平行宇宙來。《我會回來找妳
》中奇怪的是兇手從來沒有遇過自己(就一個這麼小的屋子),而且他似乎只會去他沒有去
過的時間點,也就是同一個時間點他沒有回去過。如果他在回到最初屋子還不是「屋子」
之前,他又是怎麼透過「屋子」回到「屋子」的?這讓時間的連續性出了破綻,很可惜。
兇手的動機就是殺人,他透過殺人來達到性滿足,就如同千百個罪犯一樣:傷人是不需要
理由的,動機就是滿足人類最古老、最原始的慾望 ─ 殺戮。
當然我最在意的是作者說頸動脈很淺,還讓被割到頸動脈的小女孩跑來跑去…..頸動脈沒
有真的很淺,要說的話割到頸靜脈還比較容易,頸動脈割到血真的會用噴的….
故事雖然亂但是有趣,可惜就像先前提過的,作者不是在「寫」一個故事,而只是把它「
完成」,感覺有些可惜。比較想要讀讀看她的Zoo City 跟Moxyland。《我會回來找妳》
不是典型的犯罪小說,它比較像是一碗時代劇的大雜燴 ─ 可惜沒有煮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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