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obunyaga 信喵之野望板規

作者: YU0520 (花朝月夕™)   2013-01-23 18:48:58
nobunyaga 信喵之野望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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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無關板旨文章者,水桶一個月;
     經版主群討論後判定為惡意鬧板者, 劣退該文章。
‧禁止注音文、一行文、髒話、錯別字。
視情況勸導或警告,累犯加重處罰,最多七日,髒話則最多三個月。
‧禁止人身攻擊、嘲諷、無關版旨等亂板行為。
     人身攻擊含臺戰、國罵、等。
     經當事人檢舉,版主討論評估後,認其情節屬實者成立。
水桶七日,累犯視情況加重。
‧嚴禁散播任何廣告、木馬、病毒、十八禁、外掛連結。
違者水桶半年,文章劣退。累犯永久水桶。
‧禁止無意義連續推噓文。
違者水桶三日,累犯視情況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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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驗分享文者,經當事人檢舉並查證屬實。
水桶半年文章劣退。
    ‧非當事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影射使用者之
個人資料、Facebook、電話、居住地址、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等。
     違者經當事人檢舉水桶半年並文章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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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者經當事人檢舉水桶半年並文章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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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水桶半年、文章劣退。累犯者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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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水桶一周,累犯視情況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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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者水桶半年,文章劣退。
      
‧板規若有未盡完善之處,將另行公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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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警告一次。再犯水桶三天、累犯以一週為單位累加,至多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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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判定為惡意鬧版或洗版,最重予以永久水桶並給予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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