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nrywcy (Dr.Henry)
2018-10-11 21:51:001.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考試或法研所考試)
2.地點:台北捷運各站皆可
3.時間:平日除週二以外、週六
4.希望待遇:NT 700-1000 / 1hr
5.教師性別:男
6.學歷:臺大法研所刑事法組在學中
7.連絡方式:站內信
8.自介或經歷:
個人曾有法律研究所、各類國家考試(書記官、律師及司法官)家教經歷;並有2年刑事
訴訟法課程助教經驗。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均有自製講義。或者亦可配合使用學生所需之教
材。
曾帶過的學生包含一般學生及社會人士。不論基礎是否紮實,個人都會盡可能以淺顯易懂
的方式、配合自製講義協助建構基本觀念,而不僅止於科目內容的背誦。待基礎打穩之後
會再協助進行考題演練。
不敢說教學功力勝過補教名師,但一對一教學的好處,在於能夠照顧到學生的學習狀況,
給學生在例如複習技巧、筆記作法等學習方法上較實質的建議。同時也可以避免一般補習
班大班課或函授,可能不便與老師討論疑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