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有說禁止徵求發票
十三、凡是在版本徵求購買發票者,無論是為了保固或是換取補助,一律刪文處理
並且列退及水桶一個月
然後我發現有人繞過這一點
他賣NB 但不附發票
說已報帳
但如果是公司配的NB, 你個人買NB跟公司報帳,公司給你錢
但公司可以拿發票去跟國稅局申報研發費用
也就是說這台NB可能只在這個人手上一小段時間
他的目的是拿發票報帳並且拿這台NB給報帳的人看
報完了就上PTT賣出NB
這個人最近半年在板上已經賣出3台NB,出售文裡面都有寫不附發票因為已報帳
今天又PO一台
一樣不附發票因為已報帳
我真的覺得奇怪 哪間公司會半年補助你一個人四台筆電
我在底下推文提醒他這樣的行為是偽造文書,欺騙公司也害公司欺騙國稅局
他把文章刪掉並且發信給我說要到警局報案
請問一下板主 這樣的行為到底算不算違反板規13
他實際上,就是拿自己只擁有一小段時間的東西去報帳,
等發票報完帳再把NB賣掉
這樣只是順序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