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增12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例本土及11例境外移入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9-19 14:05:19
完整標題:新增12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例本土及11例境外移入
發稿單位:疾病管制署
發稿時間:2021-09-19
撰 稿 者:指揮中心
原文連結: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spDFzUjv7sA2pSWp0bPXnw?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公布國內新增12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例本土及
11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1例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1例本土病例(案16251),為60多歲女性,因曾接觸確診者(案
16227),於今(2021)年9月17日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於今日確診;衛生單位持續進行疫
情調查及防治,接觸者匡列中。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11例境外移入個案,為5例男性、6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50
多歲,分別自俄羅斯(案16240)、美國(案16241、案16243)、宏都拉斯(案16242)、新加坡
(案16244)、加拿大(案16245)、捷克(案16246)、波蘭(案16247)、緬甸(案16248)、南非(
案16249)及柬埔寨(案16250)入境,入境日介於9月5日至9月17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
驗陰性報告;詳如新聞稿附件。
指揮中心指出,今日新增1例死亡個案(案15745),為本國籍70多歲男性,7月9日於柬埔寨
出現發燒及呼吸困難症狀,當日就醫檢查發現有肺炎情形,7月19日於柬埔寨當地住院治
療,7月28日搭乘醫療專機抵臺後即送醫治療並採檢,7月29日確診,9月10日死亡。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3,142,093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3,124,360
例排除),其中16,141例確診,分別為1,511例境外移入,14,576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
隊、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累計110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840
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829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1例、臺北市318例
、基隆市28例、桃園市26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臺中市5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
及花蓮縣各2例,臺東縣、雲林縣、臺南市、南投縣、高雄市及屏東縣各1例;另11例為境
外移入。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
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
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https://i.imgur.com/LSvvdd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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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自9月21日至10月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
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rSZSlC-V0MYV41rOIIg7Kg?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
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2021)年9月21日至10月4日維持疫情警
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集會活動(含會展、宴席等)人數上限:
(1)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以活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除以2.25平方米計算容留人數)
(2)室外300人。
(3)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5.會展活動及場館:依照經濟部相關防疫指引辦理。
6.餐飲管理及宴席:遵守餐飲防疫指引;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
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
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
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
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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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二級警戒期間 有條件開放會展活動
https://is.gd/tYTpgF
隨著疫情逐步趨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將有條件開放會展活動辦理。會展場館及會
展主辦單位可配合新的「會議及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規定,辦理各種會議或展覽活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為了讓會展活動回復正軌,又能兼顧防疫,新的管理措施要求
主辦單位必須在活動3週前報送經地方政府核可的防疫計畫,給場館管理單位審查。
另外,也規定會展場館及從業人員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如場館相關從業人員須進行造冊,
應有6成以上已完成施打第1劑以上疫苗、從業人員分流上班計畫,以及會展場館環境清潔
消毒,場館每2小時應定時進行新鮮空氣換氣作業等等。有關的應變計畫應確實造冊,並
且逐日即時更新。
貿易局表示,會議及展覽之容留人數上限,應以總面積除以2.25平方公尺計算,且會議須
採梅花座、展覽使用總攤位面積以租用的展區面積40%為上限。
為持續協助業者維持營運,並有更佳實力因應疫情衝擊,經濟部正同時對會展業者提供今
年第3季的員工薪資與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希望能為全國會展產業在疫後時期的振興發
展,注入更多活水動能。
國際貿易局發言人:李冠志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2397-7198
國際貿易局聯絡人:貿易發展組許勝巽科長
聯絡電話:02-2397-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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