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COVID-19確診者、接觸者 防疫注意事項一

作者: ptt8592 (明月)   2021-05-16 18:09:26
完整標題:COVID-19確診者、接觸者 防疫注意事項一次看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1/05/16
撰 稿 者:中央社報導
原文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5165009.aspx
COVID-19確診者、接觸者 防疫注意事項一次看 | 生活 | 重點新聞
(中央社網站16日電)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本土疫情加劇,台北市、新北市已進入第三級警戒防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新增206例本土病例,並提醒確診者、接觸者應注意事項。
我是確診個案要注意:
1. 大部分的COVID-19感染者症狀輕微,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為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可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洗手。
5. 若出現發燒症狀,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
6. 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請立即聯繫119、衛生局或撥打1922。
7. 請依指示就醫,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使用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 電話連絡密切接觸者(在開始有症狀發生的前3天至隔離前,曾有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
我有接觸到確診個案要注意:
1. 如果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3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需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可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洗手。
5.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19的相關症狀,如:發燒、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6. 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請立即聯繫119、衛生局或撥打1922。
7. 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
9.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 如果不是密切接觸者,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如有疑似症狀,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編輯:王靖怡)1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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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勤洗手!
保持社交距離!
天佑台灣!
○本板許可「台灣媒體」新聞:
1.華視。
2.公視。
3.客家電視台。
4.中央社。
5.青年日報。
6.原住民族電視台。
7.中央廣播電台。
○外國媒體,詳見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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