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揮中心放寬醫療院所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6-20 14:16:47
完整標題:指揮中心放寬醫療院所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
發稿單位:疾病管制署
發稿時間:2020-06-19
撰 稿 者:指揮中心
原文連結:http://at.cdc.tw/768XV4
考量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趨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宣布,放寬
醫療院所及人員管制措施,每日開放訪客可探視時段增至2個時段,不限病房科別,說明
如下:
一、訪客及人員進入醫療院所須全程配戴口罩。
二、訪客探視(病)每日開放固定2個時段,且每名住院病人每次以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醫
  院得視情形調整。
三、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含照顧服務員)以1名為原則。
四、住院病房訪客及陪病者採實聯制登記,並詢問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
  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
五、醫院照顧服務員應登錄於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
六、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含外包人員)應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
指揮中心表示,鑒於醫療機構是包含多樣性微生物菌叢的複雜環境,如果發生感染個案,
造成傳播的風險較高,且醫療機構病人具有急性或慢性病、年長等因素,若感染武漢肺炎
容易發展成為重症患者,因此指揮中心仍籲請民眾,避免不必要的探視,以降低感染風險
;另醫療機構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有關「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
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提供各界瀏
覽參考。
註:管理原則詳文
一、訂立目的
為加強醫療機構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建立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以供醫療機
構管理依循,特訂定本管理原則,並將視疫情發展適時修正。
二、陪探病管理原則
(一)訂有病房門禁時間,門禁期間僅限持陪病證之陪病者於病室照護病人。每位住院病人
長時間陪病人員(含看護、家屬等)以 1 人為原則;訪客探視(病)每日固定 2 個時段,且
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 2 名訪客為原則,醫院得視情形調整。
(二)符合下列情形者,醫院得視情形適時調整探病時段及人數:
1.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必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親自簽
署同意書或文件。
2.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 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者等情形外。
三、陪探病管理配套措施
(一)避免不必要的探視,宣導及協助家屬採取視訊或電話探視方式,設置如視訊會客室,
提供家屬與住院親人進行視訊會客,或設立物品轉運站,協助轉交家屬帶給病人的物品。
(二)若仍需實地探視,住院病房陪(探)病人員應採實聯制登記,並落實詢問旅遊史(Tra-
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
(三)所有陪(探)病人員紀錄應造冊管理(例如「表一、探病者紀錄單」),並保留至少 1
個月。個資收集應依循 「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辦理。
醫院照顧服務員應登錄於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
(四)強化陪(探)病人員健康監測,限制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進入醫院,以確保病人的健
康,可請陪(探)病人員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利查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
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勿至醫院陪病或探病。但下列情形可探病:
1. 居家隔離/檢疫第 5 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依
「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武漢肺炎)申請規定」外出探病者。
2.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於 14 天監測期滿後,需自主健康管理7 天,於自主健康管理期
間無疑似感染症狀者,得至醫院探病。
(五)陪(探)病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等適當個人防護裝備,並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
咳嗽禮節及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 公尺,室外≧1 公尺),且醫院應妥善規劃探病者動
線,並落實訪視空間之清潔消毒。
(六)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含外包人員)應依「醫療機構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感染管制措
施指引」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如探病者需進入隔離病室或加護病房,應教導其正確使
用並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後再進入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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