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案143跟144為什麼確診還可回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3-21 18:52:12
※ 引述《iimk0918 (勇氣和毅力)》之銘言:
: 今天有新增2案例是從捷克回來
: 跟據新聞的說法這對夫妻分別6號及14號確診
: 但是為什麼還可以回來?
: 在當地不用隔離嗎
: 同機的旅客真可憐
: 這對夫妻真的是可惡至極
: 應該是要公布這惡意的人姓名
因為你這叫後見之明
所謂的發病是以有症狀譬如咳嗽、發燒日推估為發病日
你一咳嗽你就立刻懷疑你自己是肺炎?!
如果你6號都知道你已經是肺炎了
你還要等到14號配偶也生病了
然後再等5天再坐飛機回台灣看診
還是你得了肺炎第一時間就會去看醫生?
如果這些人這麼怕死還要拖這麼久才去看醫生???
一個傳染病讓人看到許多反智的言語..
然後就像版主說的 "獵巫"跟 防疫有什麼關係 ? 只是為了宣洩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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