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臨床採檢政策變更說明

作者: Zeel (我本將心照明月)   2020-03-21 15:27:54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這個「一採陰」居家檢疫新聞出來一定會有人誤會
: 感覺這樣講會比較清楚
: 今天如果我們第一次檢驗若是
: 一採陽→
: 1.重症:住院
: 2.輕微症狀:還是住院
: 不論輕微、重度都一定要住院
: 一採陰→
: 1.重度症狀即便一採陰:也還是要住院
: 2.而輕微感冒、然後第一次採驗陰性、然後且符合5項規定,才是不安排住院,採取居家檢疫14天觀察,看感冒症狀有沒有變嚴重再決定要不要二採。
: 換言之,採陰後居家檢疫14天的輕症,那個輕症不是指肺炎輕症,而是「感冒症狀」輕症。
: 而且一採陰後也不代表可以「趴趴走」,還是要居家檢疫14天。
這邊還有一個原因,剛剛記者會有講了:
政策改變是因為全面居家檢疫,如果一採陰就先放回家隔離,有症狀再二採。本來是因為
沒有居家檢疫,怕一採偽陰性回去出問題,所以先住院等二採。
先前是沒有要求所有歸國者或被採檢都要居家檢疫,所以萬一一採陰就放人,有可能會因
為偽陰性導致病人進入社區,形成破口。
現在是所有歸國者和被採檢者,管你怎樣回來就是關十四天。所以如果被採檢時醫師認為
患者的身體狀況不住院也沒事,而且患者符合新政策下的所有要件,那就讓該員回家檢疫
十四天就好。
萬一十四天中症狀沒有改善,那再抓回來住院也不算太遲。
先前要二採陰才放人,純粹是怕採檢空窗形成防疫漏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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