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緊急命令的可行性?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3-16 21:25:11
※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前言不用多說了
: 這陣子一些政策 從禁醫護人員出國開始
: 就一直存在法源的爭議
: 可是 到現在這種程度 相信除了少數有病的
: 不管喜不喜歡DPP和小英 都同意給予總統合法下的最大權力吧?
: 為什麼一直不宣布緊急命令? 還是真有滯礙難行之處?
: 實在想不通 有法律人可以解惑嗎?
https://imgur.com/WtRYgN6
我認為應當要頒佈緊急命令
從近兩天的案例可以看出境外移入已經很危險了
可是限制出國是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我們畢竟不是中國 我們台灣是法治國家 應當要遵守法律
法源依據一直有爭議
有些人會主張說特別條例第七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
置或措施。
但要限制人身自由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
甚麼是必要之應變處置及措施?
必要之應變處置及措施的範圍在哪裡?
那是不是未來可以以防疫為理由禁止醫護人員接吻或者是性行為?
是不是未來可以以防疫為理由禁止學生戴隱形眼鏡?
是不是未來可以以防疫為理由來實施宵禁?
我認為都是不行的 這個授權的範圍根本不明確
希望政府硬起來 搶時效頒佈緊急命令
不是每次都可以像大甲媽祖一樣靠檯面下運作以及輿論施壓來成事
緊急命令頒出來 也免去那些法源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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