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緊急命令的可行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3-16 19:21:14
探討台灣的公共衛生體系對疫情的防控,
採用緊急命令或宣告緊急狀態,
筆者認為這是萬不得已的手段,
不宜輕言採用。
如果考量法律授權問題,盡量先用傳染病特別條例第七條來擴張解釋,
利用國會合法賦予的空白授權,將指揮官權力擴張到極致,
先這樣來處理。
以下是法條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212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9條
施行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止,但第12~16條自公布日
施行;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第七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
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假設這樣還不夠,個人建議「先修特別條例」
在法律上做出明確的規範,
直白點說就是先修法就好了。
這可能比總統頒佈緊急命令或宣布緊急狀態,更合理也更直接
成本也相對較低。
雖然法律面,要以緊急命令防控疫情,完全沒有問題。
例如,以前921大地震時,李登輝總統就曾經頒布緊急命令,
這是憲法位階,在10天內請立法院追認即可。
有鑑於政治現實是執政黨控制國會,現實面也沒問題。
那問題在哪呢?
套句美國前總統 Bill Clinton 說的話
“The economy, stupid”『笨蛋,問題在經濟』
頒布緊急命令,效應立刻會擴散、甚至外溢
外國會有什麼反應?
以我在國外待過的經驗來看,一個人聽到遠方某個國家頒布緊急命令或宣告緊急狀態
符合邏輯的反應一定是覺得這個國家的問題一定很嚴重了
不然為什麼需要緊急命令?或緊急狀態?
還記得2月份的時候,CDC的網頁指稱台灣可能存在社區傳播
台灣立刻緊張地派員跟美國人解釋『不,我們還沒有到社區傳播的階段』
台灣當時還想盡辦法說服美國人
台灣是安全的,世界各國不要隔離、孤立台灣。
所以考慮到後果,特別是經濟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
以下純粹推論
可能的後果包括:
1.世界各國對台灣封鎖、隔離、孤立、斷航
2.世界各國開始拒絕台灣的包裹或商品入境
3.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數據產生嚴重的懷疑與不信任
因為你只有區區幾十個病例,而且自稱都已經隔離起來,
如果真的就是單純僅有幾十個病例,而且都是境外移入,沒有社區傳播
相比2300萬人口,哪來的緊急?
台灣本來就是世界的孤兒,被國際組織拋棄和拒於門外
作為一個島國 也極度依賴對外的貿易和交流
如果被世界隔離,那後果是非常非常嚴重的
對經濟的傷害是最直觀的
百工百業可能大蕭條
可能有更多的人失業,父母因此養不起家裡的小孩
失業者可能繳不出房貸,導致房屋被斷頭
甚至手無餘財的普通人失業後可能連飯都沒得吃
講不好聽,得到武漢肺炎不一定會死
假設一個健康的青壯年得到武漢肺炎,輕症比率高過80%,致死率也偏低
但沒錢吃飯會不會死?
所以經濟也是很重要的
不是嗎?
其他可能還會有其他傷害
都要考量
這都是難以估計的損失
總而言之,結論是
疫情的防控當然很重要
如果真的進入了所謂社區傳播的初級階段
那麼該做的決斷還是得做
痛苦的代價還是得付
但還沒進入社區傳播階段之前
要綜合考量
台灣目前似乎真的還沒那麼嚴重
似乎不太適合馬上用這麼極端的手段
大家想好承受這樣的損失和代價了嗎?
大家怎麼看?
※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之銘言:
: 這陣子一些政策 從禁醫護人員出國開始
: 就一直存在法源的爭議
: 可是 到現在這種程度 相信除了少數有病的
: 不管喜不喜歡DPP和小英 都同意給予總統合法下的最大權力吧?
: 為什麼一直不宣布緊急命令? 還是真有滯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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