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人文遠雄博物館藝術空間108年申請展簡章

作者: parallelism (恍如隔世)   2019-04-09 12:24:09
有好的作品,卻苦無適合的空間展出?
人文遠雄博物館108年度藝術空間申請展簡章出爐囉!
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個人藝術創作者,或專業藝術團體,具備2~3年以
上之藝術創作經驗或展覽資歷者,歡迎於108年5月31日下午5時前提出申請!
https://fgmuseum.org.tw/web/news_1_mid.aspx?id=1244
[主旨]
為支持臺灣藝術的創作與發展,提供藝術家創作發表之平台,特訂定人文遠雄博物館藝術
空間展覽申請簡章,歡迎具備申請資格之個人與團體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個人藝術創作者,或專業藝術團體,具備
2~3年以上之藝術創作經驗或展覽資歷,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展出作品]
以視覺藝術類作品為主,作品內容、形式、媒材技法與創作題材不拘,惟作品
須適合保存、運輸及於公共空間展示。
[申請資料](表格請見附件簡章中之申請資料表一與表二) :
個人或團體簡歷(包含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創作理念(800 字以內)。
作品資料(含作品名稱、作品圖檔、媒材、尺寸、創作年代、價格)
參考作品集、畫冊(視個人狀況提供)
[申請方式及時間]
申請方式:電子郵件報名或郵寄報名(二選一)
1.電子郵件報名: 下載申請資料表,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藝術空間申請展」。
2.郵寄報名: 檢附上述「申請資料」(作品資料與圖檔以光碟提供)於申請期限截止日
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館展覽教育科。郵件封面請註明:「藝術空間申請展」。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5月31日下午5時止。
審查方式:
由本館辦理評選。
評選通過者本館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入選者。
本館預計於108年6月30日在本館官網公佈評審結果。
[展覽安排]
通過評選之展覽作品,由本館儘速排期展出,展場平面圖與照片請參考附件一。
每檔展覽展期以六週為原則,佈卸展時間各約1天(以館方協調時間為依據)。
展出人因故無法如期展出者,需於展前三個月以書面述明理由,正式知會本館。
本館保留檔期及展場的調整權利。
[展出權責]
合約:申請通過之個人或團體,須與本館簽訂展覽協議書後,始得進行展覽規劃事宜。
展覽佈卸展須知請參考附件二。
運輸與保險:展出作品之包裝、來回運輸與運輸過程保險費由參展者負責,本館負責作品
展出期間之展場保險費。
文宣:參展者提供展覽介紹文字約250~300字及作品清單,館內相關文宣品由本館編輯製
作。
【藝術空間申請展查詢聯絡資訊】
人文遠雄博物館 展覽教育科:02-26971111轉105 李小姐
地址:22175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4F
傳真:02-26972222
官網:https://fgmuseum.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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