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規討論] 臉書文轉載規範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0-12-27 08:38:42
乳內文
以下都是我從movie_picket網路公開可以找到的資料,都是hhwang本人的判決
這篇,無人檢舉FACEBOOK違規轉文,
hhwang板主自動挖pptlaw桶人,被水桶的人還得詢問作者是否同意
demon1127檢舉引戰,但是沒有檢舉違規轉文
┌─────────────────────────────────────┐
│ 文章代碼(AID): #1VuARdhO (movie_Picket) [ptt.cc] [檢舉] arsonlolita 引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_Picket/M.1608558311.A.AD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五、違反板規名目(可不填)
4. 禁止 挑釁、引戰、人身攻擊、歧視性字眼、不雅文字的情緒性言論,經依據前後文義
判讀有惡意言論行為,反串或鬧版不在下列一樣會成立:
hhwang特地撈了站規來判決並詢問當事人是有同意轉載嘛?
┌─────────────────────────────────────┐
│ 文章代碼(AID): #1VufKu0g (movie_Picket) [ptt.cc] [公告] 水桶 警告 溫馨提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_Picket/M.1608684856.A.02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1 Ptt幣 │
└─────────────────────────────────────┘
另外根據站規:
#11PhstD5 (PttLaw)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本篇涉及觸犯站規中「未經同意轉載」之嫌疑
請問是否得到陳嘉行的同意轉載?
arsonlolita 水桶30+7天
然後
這篇,我檢舉違規臉書轉文,並附上movie板過往判例
hhwang卻違反movie_picket板板規超過3天沒判決
(標題前面沒!或者m或者S代表沒判決吧?)
252 112/23 QQKKQKQK □ [檢舉] c16521652
┌─────────────────────────────────────┐
│ 文章代碼(AID): #1Vun2KIe (movie_Picket) [ptt.cc] [檢舉] c1652165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_Picket/M.1608716436.A.4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推 hhwang: 那是Board-Police板的板規
以上文章皆PTT公開文章,movie_picket板就可以找到
所以說,為什麼同樣都是臉書文,movie板也都可以找到相關判例
為什麼有人你就特地去撈pttlaw板規來桶
為什麼有人你就還要區分那是Board-Police板的板規
pttlaw跟board-police板規有差異嗎?
以上
※ 引述《hhwang (我待退我最大)》之銘言:
: 不好意思,要詢問大家的意見。
: 近年來由於臉書的盛行,私人與公眾的界線越來越模糊,一個十萬追蹤的私人個帳,影響
: 力和傳播力可能更甚於公眾媒體。
: 有些人可能不想要被轉載,或是想要讓分享留在臉書上增加觸及率,但有些則是多多益善
: 。
: 所以這方面的執行就很難拿捏,我自己往往會對此反應過度。
: 最近處理一則臉書轉貼文後,有人認為既然要處分,就要「一視同仁,不該雙標」,於是
: 檢舉了板上轉貼影評人的文章和新聞,要求比照處理。
: (詳情請見movie_Picket板)
: 可否請大家提供意見,看看轉貼文該怎麼樣,才能兼顧著作權、原作者意願,並且不破壞
: 討論便利性。
: 感謝。
: 以下先暫分為幾種類別討論
: 1、新聞類
: 2、廣宣類
: 3、個人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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