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201709201845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0 18:42:07
版規四 灌水未滿三十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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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maDX0B (movie) [ptt.cc] [雷] 黑衣組織的真相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05903457.A.00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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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0 s 1 9/20 k8754j □ [雷] 黑衣組織的真相
依據版規
4、 明顯灌水、未滿三行或30字、同(推)文一再重貼、置底FAQ
/板面/精華區已有多次重覆討論的文章。
違規水桶一週並刪文,情節重大者(態度不佳/自刪重貼)可加倍處分
刪文水桶一周
以上
作者: gibyezethe (趙二虎)   2017-09-20 20:01:00
請問版規14有在桶人嗎~沒有的話~那條版規廢一廢不是方便多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0 20:15:00
我自己個人的話 對於強迫分類的版規 老實說不是很喜歡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 是不是要改 還得問其他版主
作者: ericf129 (艾\⊙ ⊙/)   2017-09-20 20:36:00
辛苦了~
作者: gibyezethe (趙二虎)   2017-09-20 22:19:00
我個人的意見是版規應該拿出來和板眾有所討論~至少我看過一些板會這樣做~然後~也許您有你個人想法~但目前版規還在~是不是執法就該照版規去執行~而不是現在就選擇性不處理這類的違規吧(喔我前面說的和板眾討論~是指版規修改的部份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0 23:20:00
?? 我沒說不處理阿 .....不過 我通常會手動把外標直接就改好了 而不以處分為主這是我的處理方式 在符合版規下 盡量以不影響版友文章的權益來做處置
作者: gibyezethe (趙二虎)   2017-09-20 23:26:00
V版主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說的處理,是指不論是哪位板主來執行版規.都應按照版規的規範去判決,但你的處理方式已經加諸你個人的想法,選擇性的不執行你沒完全認同的版規,當然版規的制定都是能討論的,只是在討論修正前,我認為還是應該依版規去判決,而不是因為你個人對這條版規的想法~去做不同的處理而如果依你競選時說的在電影版看了很多年你應該知道~更之前的電影版沒有這樣分類的版規之後加諸這條自然有行成的因素,原本應該是希望有標題分類~方便大家爬文~減少差不多的問題,但顯而易見版風就是走向大家用的開心方便就好~所以這條版規也許不合時宜了~要修正可以拿出來討論~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0 23:53:00
所以我只說我自己不喜歡 但我還是照版規走讓文章可以符合版規的規範 才是版主該做的不是嗎?版規規定要有一定的分類 可以 版主照版規 要嘛處分要嘛處置 我選擇處置 就這樣不然我不知道 站方要給版主可以修正文章標題權力這樣的功用在哪? 不就是維持文章秩序用的嗎?
作者: gibyezethe (趙二虎)   2017-09-21 00:55:00
首先~我不知道版方給版主修改文章標題的權利的用意何在?我不知道是否又這方面的明文規定在?所以同時我也沒辦法直接同意你說的是為了"維持文章秩序"用的,我看過的用法,通常是在於緊急的狀況下,例如爆雷~或是有人在文章內容公佈了當事人的個人資訊等等如果真有像V大這樣的方式~我真的沒碰過,也可能是我自己看的不夠多,當然我個人也不認同你的作法,所以我才會在這邊花時間等推文秒數打些也許對你來說很惹人厭的話因為我一直以來看過的版~或認知上的版主管理方式就是不論是哪個版主都照版規去執行,而不是A版主會照罰B版主覺得這不是重大違規~所以不罰或是直接幫違規的人修文章去符合版規規範,那我也覺得文章未滿30字沒啥大不了,難道我當板主我就也可以自動幫他補文章內文數??或我當板主我也覺得講支那尼哥沒什麼大不了~我去幫先不遵守版規的人修改推文或內文,去讓他符合版規嗎????一切的標準就是我"版主"怎麼想嗎??那其他人是否無所適從,那去規範版主的自由心證的依據是什麼????????這不就像警察覺得違停沒什麼還幫車主從紅線開去停車格一樣"熱心過頭"!!!???什麼時候到一個版看板規和尊重版規已經不是種基本禮儀什麼時候開始~版主還要替違規的人擦屁股讓他符合版規這絕對是我自56K撥接上網以來看到最驚奇的變化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1 09:11:00
恩 你說的絕對不是我不想聽的 如果你會有這種感覺那我先跟你說聲抱歉 因為我說的應該就是你不想聽的對我來說 這樣的推文都是溝通而已~ 沒甚麼想不想聽的其次~ 我們不是在討論版規14 有關文章標題的規範??內文怎麼是版主無法修改的 只有標題是版主可以動的所以甚麼未滿30個字 甚麼洩漏個資等等要不直接 刪文 ~ 要不請站務警察來處理最後 版主的工作不是警察 不是法官 也不是甚麼了不起的就只是幫版友處理違反版規的文章 維持版面秩序而已你要用警察比喻也行 警察看到違規 通常也會要求改善沒得改才開罰 我做的也是一樣 通常會先告知改善或協助改善 然後最後才是開罰的手段看板規 尊重版規 這樣的原則從來沒變過 也是版友們該做的所以你說有甚麼變化? 我說沒有 只是您很少違規所以 沒遇到而已 但不代表不存在PTT以上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7-09-21 10:50: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gibyezethe (趙二虎)   2017-09-21 20:23:00
我本來確實是想問版規14直到V版主你的回文我才知道你會替違規的人修改標題幫助他們不違規這點更讓我驚訝 y抱歉我直接回文好嗎~推文秒數真的好久~常打到哪都忘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7-09-21 21:32:00
沒辦法 版規對於文章類型似乎規定蠻硬的 您可以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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