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目前只有一個片面之詞出現而已
但單就這個片面之詞的說法 其實也蠻矛盾的
當初15萬協議 說法照這個桃樂絲說法 就是賣自己劇本 讓導演去投了吧
只是最後導演也沒投 所以15萬也沒給 這個部份我覺得等製作方那邊做出解釋比較實在
30萬是賣斷劇本 連掛名都不行對吧
結果現在槓上了後是求償300萬 自己拿150萬 名義上是因為自己被騙所以火了
必須為創作者發聲...還不請律師
恩.........我是覺得如果這電影沒紅 會這樣嗎?
劇本是很重要 但能不能拍出那個感覺 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很多劇本好 拍出來是B級片也不在少數 而自己當初就協定15萬賣劇本了
現在人家拍出來成品 價值已經遠大於這個15萬時 又跳出來想..呵呵 300萬
我覺得大家先等製作方出來解釋吧 這種一方詞出來就開始利用鄉愿想帶風向的做法
已經有太多次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