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雷
寒戰二裡面傑輝又開外掛啦!!!
在此想要討論一下,就算他最後解決了這次的事件
但都不用付任何法律或政治責任嗎?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那麼設置法律的用處是在....?
最後看到他在記者會侃侃而談地講什麼法治精神,真的很令人搖頭。
我有想到的罪行是:
1. 私自把阿俊帶出來 (戲裡頭屬下已經說是非法的了)
2. 私自拿阿俊去交換自己太太 (造成恐慌,還有一個拆彈小組成員被炸到)
3. 非法監聽與記錄行蹤 (有被議員當面質疑)
4. 自己組的跨部門小隊也沒得到任何法律授權,
沒有調查權的話他們做得很多事情也都是非法的吧?
5. 跟不同的高級幹部講不同的劇本,幫助找到內鬼。
表面上看起來很像很聰明,實際上是有道德瑕疵跟政治問題的。
又假設今天都沒內鬼,這個行為不就是誤導辦案......
6. 用槍時機。其實我很懷疑處長的身上怎麼會有槍?
以我國為例,警政高階長官的身上是不會帶著配槍的。
另外槍枝的出庫入庫也應該是要有著一定的程序,登記清楚。
今天香港還沒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怎麼傑輝身上會隨時帶著把槍.....
7. 砍行動部門的預算搞得天怒人怨,可以說埋下地雷的就是傑輝自己。
最扯的是第三代資訊系統竟然還被敵人滲透。
低劣到不行管理能力,最後用條件交換讓對手出國深造了事。
(這就算沒有法律責任也有政治責任吧...)
8. 最後還有超速跟危險駕駛。 (載阿俊去交換的時候)
剩下的也請大家幫忙討論與補充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