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美隊三蘇科維雅協議根本假議題

作者: evaras (牛排)   2016-05-01 02:37:42
※ 引述《krokopaja (123123)》之銘言:
: 如果你全家都住一開始的大樓樓上
: 紅女巫為了救美國隊長
: 將原本在一樓爆炸的炸彈放到你家殺了你全家
: 你還支持美國隊長在全世界不歡迎他作風的地方做事嗎?
1.媒體來源: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賊躲警撞死小女童 堅強父:警職責所在!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4月28日20:51
今天下午,桃園一名竊車賊,駕駛贓車躲避警方盤查時,失控撞死一名替母親顧攤的六歲
小女童後,駕車逃逸。「意外沒人想要,但就是發生了」,女童父親趕抵現場,強忍淚水
表示,女兒放學後會先回家寫作業,再到夜市陪媽媽做生意,是個相當貼心的孩子!今日
一如往常卻遇上意外,父親不怪警察,「不該為了我家裡發生的事,去限制警方該做的事
」,肯定警方捉賊為職責所在。(突發中心/桃園報導)
剛好前幾天就有一個案例。
差別在於,美隊他們是非法行動,台灣警察是合法執勤
不過不清楚電影中的復仇者聯盟原本的權力和協議後的權力變化是怎樣
我還是希望隊長能跟聯合國或平民們宣揚一下他的理念,就像美隊二的廣播那樣打動人心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5-01 02:38:00
警察是合法值勤 復仇者做為更像私鬥
作者: kuninaka   2016-05-01 02:38:00
你哪隻眼睛看到私鬥?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5-01 02:39:00
復仇者沒經過合法批准私下去跟十字骨開幹不是私鬥是啥
作者: kuninaka   2016-05-01 02:40:00
那叫做私刑蝙蝠俠常做的
作者: Ahsoy (我把你吃飽了)   2016-05-01 02:46:00
鬥=打架,刑=對罪犯的懲罰...到底為何叫做私刑?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6-05-01 02:46:00
有人國語學不好啊 呵呵
作者: evaras (牛排)   2016-05-01 02:49:00
你跟Kuninaka解釋就解釋 噓我做啥 QQ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6-05-01 02:50:00
違反穿越國界啊 將軍有說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16-05-01 02:55:00
去年警察誤殺通緝犯的案件 警察也是走完司法程序被判刑 人民也會挺警察 反而義警只要會內疚就好 人民不會怪他…?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5-01 08:37:00
講的好像在那個世界法律跟政府能夠保護人民一樣,切!事實是,法律只能保護有能力利用法律的人,而政府...基本只是利益團體在謀取利益的工具,無論在哪個世界都一樣...與其讓那些謀取私利的利益團體來決定誰該得救,我寧可相信超級英雄的判斷看過ㄧ本港漫<好像是古龍豪俠傳吧>,裡面西門吹雪在救世之後入了魔,全武林的人都在追殺他,而陸小鳳講了一句我到現在還反駁不了的話:「全世界的人都欠他一條命,你們憑什麼要除掉入魔的西門吹雪?」而在美漫的世界裡,那些人民都不知道欠了那些超級英雄幾條命了?....有誰能比這些超級英雄更有資格決定誰該犧牲?最多也不過就是把他們救回了給你好幾次的命還給他們罷了!救回了你好幾次,你只還一次,這過不過分?合不合理?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無話可說,比起讓那些謀取私利的利益團體來決定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5-01 11:58:00
不可能有完全一樣的兩個案例,沒關係,我懂你想表達的意思就像之前有新聞小孩被砍頭,母親受訪時還是堅決廢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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