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電影劇情爆雷"推文"的範圍~ 歡迎意見

作者: reke (當不成孩子王)   2014-07-22 17:02:16
先抱歉一下,感覺這樣算是我離開前沒有細細地交接清楚?
現在公開發言,有點擔心這樣說明算不算針對板務下指導棋。
w 前板主已經把史料解釋很清楚了,我補充一下雷定義成「關鍵劇情」的原因。
我目前已無權限查閱精華區內板主工作用的專區,
但印象中,上文引號這幾個字是我某次主持修正案時才補上的。
劇情的範圍太廣,凡舉台詞動作畫面小笑話小哭點…什麼都算在裡面,
之前考量過哪天有人太無聊的話,
連大家推個「張無忌,我在大都等你」可能都要桶,
所以才加上「關鍵」兩個字,讓板主有點空間裁量。
至於什麼是關鍵劇情,過去實務執行上,都是指那種看到就知道劇情主要走向的。
比方說角色的結局、重要的謎底、關鍵轉折點這些。
這些多少有點因電影設事,比方說角色死了算不算雷,大部分當然都算,
可是臨演分享工作心得時說他演的雜魚死了,大概沒有人會覺得那是雷吧?
就算是重要角色,斯巴達 300兄貴全部被滅這種歷史事實,過去大概也不太會桶。
還有一些電影題材是一開始主角就死了,以鬼魂來演出。
如果這件事在劇情中是個故意被埋的梗當然是雷,
但如果這是預告片就會講的背景設定自然又不算。
無論現任的幾位板主在這個條目實際執行上的線有沒有改變,
我是覺得從經驗上來說,要定出明確標準是困難的,光一個人物死亡,就得寫成
「角色死亡算雷,但是沒有姓名的龍套角色,或史實上已可知道其必定死亡的
角色不算,或是官方宣傳物中已經表明該角色生死的不算」
把各種情況都定義明確的話,板規可能一頁寫一條就夠了。
坦白說,「雷」怎麼抓對板主來說是很困難的,畢竟板主沒有辦法看所有的片。
之前就發生過有人在文章裡爆雷被檢舉,可是後來別的板友說真正的劇情不是那樣,
最後只好發公告補充以後不論雷的真假,只要看起來像爆雷就算爆雷。
如果加上發行時間或者有無播映過來判斷,我想板主執行只會更加困難,
又不是腦中自建 IMDB 資料庫 XD
這種規條主要還是要靠板友間的體諒來維持,
完全法定主義恐怕製造的問題會比解決的多。
※ 引述《weitzern (高級雜工)》之銘言:
: 有點小小疑惑,不曉得為什麼幾位板主似乎都無法回答目前標「雷」的定義。
: 目前的雷,泛指電影關鍵劇情,而關鍵劇情的定義因人而異,
: 不管多老的電影,一定還有人沒看過,
: 因此大多數人是只要涉及劇情討論就標雷,以尊重多數版友。
: 這個決議是2007年版友投票訂下的,請見精華區2007年公告 z-5-3-3-4 ~ z-5-3-3-6
: 引述當時投票結果:
: 「單的說,所謂"雷"就是電影裡有關劇情的部分,
: 很多人覺得如果文章裡有雷應該註明是發文者的義務,
: 但也有不少人覺得如果怕雷本來就不應該看文章,
: 所以希望透過這次投票找出一個共識。
: 如果大家的意見明顯偏向特定選項,
: 未來也會因為這次投票的結果制訂針對這方面的板規,
: 由於這與大家的權益有關,希望都能踴躍投票囉~
: ◆投票結果:(共有 136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不用註明,看文本來就該負擔這方面風險 186 票 13.59% 13.59%
: 仍在一輪上映,與劇情有關即需註明雷 457 票 33.38% 33.38%
: 已在二輪上映,但與劇情有關即需註明雷 188 票 13.73% 13.73%
: 就算在HBO也一樣,只要有劇情就要標雷 497 票 36.30% 36.30%
: 有電影看就好,管那麼多 41 票 2.99% 2.99%
: 簡單來說,並沒有定義不清楚的問題,只是需要宣導說明原委,
: 當初也是經過一翻爭議才演變成現在的版規。
: 當然2007到現在已經很久了,如果要修改此條版規,
: 建議還是投票決定,選項可參考上一次投票。
: ※ 引述《fact (fact)》之銘言:
: : Hello
: : 各位電影版鄉民大家好 我是實習版主 大家好~
: : 前陣子的小樂透獎金已經全數發出 謝謝
: : 最近在版上看到不少回饋意見 有不少人覺得版規像是水桶可以再嚴一點
: : 都會虛心接受
: : 版主群最近會再討論版規修訂事宜
: : P大版主已經發文置底
: : 雖為實習版主 將和資深版主大們討論
: : 另外想請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 : 在電影版上
: : 電影劇情爆雷推文的範圍~
: : 對於爆雷"推文"的範圍
: : 目前版規沒有嚴格定義
: : 當然標題爆雷是一定依版規處理的
: : 目前初步規劃
: : 是否明定為"電視上播映過"或是"電影發行滿一年"的電影就可以推文說出劇情了~
: : 比較特殊的是
: : 像是之前吳宇森的赤壁之戰上集上映時
: : 有人在底下推文說曹操軍的最後戰情結果
: : 結果就有人說爆雷了^^
: : 這篇是閒聊性質 歡迎討論嚕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4-07-22 17:42:00
凡事都不能過與不及
作者: tenniset (tenniset)   2014-07-22 17:56:00
或許可以不用讓版主那麼辛苦,由網友先抓.如果有人放雷,被十人以上噓之類的,就由版主決定處罰.
作者: weitzern (高級雜工)   2014-07-22 18:21:00
我比較想說 新板主上任應該把以前的公告看過一輪沒很難吧...
作者: JEFF11503 (終極大帝)   2014-07-22 19:29:00
被十人以上噓?可是有時候莫名其妙就被噓啊
作者: tenniset (tenniset)   2014-07-22 20:30:00
我是說噓他爆雷,不是噓他做別的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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