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自己的板龜自己養

作者: 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   2021-04-09 15:39:54
※ 引述《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之銘言:
: ※ 引述《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之銘言:
: : 原文恕刪
: : 小弟拋磚引玉一下
: : 因為這個版終究是money版
: : 所以一些股版的硬性規定好像還是要改一改
: : 我覺得可以推行ptt有史以來的民粹法
: : 1. 發文後24小時內被噓到(曾達到就算)X1 水桶7天X2 14天以此類推。 48小時後

: 推
: : 噓文量決定是否改判
: : 2. 倘若故意回已經噓到X4以上的文,一律水桶7天。避免沒營養的文章一直流傳
: : 我覺得這個辦法是建立在ptt屬於高素質的看眾上,小弟深有信心。
: 根據底下的留言小弟,又做了一些更新
: 抱歉剛在跟學長上刀
: 1. 改成從X5開始計算(因X1太容易後來我自己也有想到抱歉
: 2. 也是改到從X5
: 3. 若開分身狂推或狂噓或帶風向比照其他版處理
: ,簡單來說不論任何事禁止分身
: 我自己是覺得可以試試看
: 用這種比較接近推噓文數量,民粹的方式來選
: 因為小弟我本身是抱持著一個大型社會實驗來做的
: 講真的最差就是這個版最後沒人來,跟原本差不多
: 最好的話可能會有大家都意想不到的結果
: 大家請繼續討論也可以提別的
Version.3
1. 發文後24小時內被噓到(曾達到就算)X5水桶7天X6 14天以此類推。 48小時後看推噓
文量決定是否改判
2. 回文若回X5以上的文章,將警告一次,兩次以上水桶7天。避免廢文叢生
3. 以ip 位置論,在任何情況下絕對禁止分身
目前可討論的條件:
1. 是否要新增版主每週按照以上條例水桶別人的次數上限
2. 對於不雅字眼大家覺得怎麼辦
優點:
1. 版主本來就是無給職,不用有人情壓力無腦判決就好
實驗數據參考:
從上次的版本到這次的版本期間
有被噓到X2以上的有兩篇
相信也是有目共睹的廢
我個人是覺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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