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本版板規走向單一性質非多元性質3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5 18:28:50
承 文章代碼(AID): #1Qt7Sqyu
繼 文章代碼(AID): #1Qw8db8p
各位大大們,我是剛上任沒有多久實習版主。容小弟我再一次介紹幾個版:
跳蚤市場 forsale
網購(ES) e-shopping
代買板 HelpBuy
合購板 BuyTogether
贈送板 give
麥金塔店 Macshop
為何要介紹這幾個版,因為本版叫做手機買賣版mobilesales,既然是叫做mobilesales
小弟我想要將本版改良為單一性質而非多元性質!
再來一點很重要!就是重複性質太多,所以必續重新打造,當然會有陣痛期!
故從107年5月3日到6月30日為宣導期間!
107年6月1日新制(會由crcr2121和arl重構放上)且完備版規將放上請務必注意!
107年7月1日新制版規正式上路。
大致如下:
1.發文刊登只限二手手機(十天一篇)、汰換脫單新機(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且一個月
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我續約你買手機可以發文刊出(十天一篇),整體來說就是只能
為電子通信(具備通話或與傳輸功能)。
2.其他以外非1的產品均不可販售;也就是說不具有電子通信(也不具備通話或與傳輸
 功能)皆不可販售;寬容最多限Android平板一種(一個月一篇)。
3.新品、新上市和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天的手機等,這三種類型的取得方式。
a.新上市手機馬上拿出來賣就很顯然有商業行為。
b.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其實可以退貨處理。
c.既然是新品,雖不能退貨!但是可以換貨。
基於上述三點誰可提出實體店面與具規模的網路購物平台無法提供,所以設限一年內不
 得販賣超過3支且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的新款手機或全新手機,違規者水桶3年。
d.在刊登註明新機,附上發票(新機正本圖為必備選項)!補強舊有的版規。為了三方(
買方、賣方和版管)那就附上以玆證明且讓買方也有保障,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以上;原本版規已規訂就是沿用,第三點只是再一次強調說明(這點並不是新規定)!
作者: LySmileReD (LySmileReD)   2018-05-05 18:57:00
板主有懶人包嗎?就是常犯的版規,讓大家能避免被桶
作者: jasn4560 (jasn4560)   2018-05-05 19:40:00
1年3支也太摳了吧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19:46:00
1樓..常犯板規 我都丟進版畫面了 版標 甚至發文範本裡面都有
作者: jewlsong (ほっとけ俺の人生だ)   2018-05-05 20:07:00
購買當下為了檢查而拆封的定義是新手機還是二手啊?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0:09:00
新手機
作者: b731863888 (★芥茉小子★)   2018-05-05 20:21:00
拆封就不是新手機了R 鞋子你試穿了還是新的嗎?是不知道落地後價格會有差噢噢噢 拆封一樣 ~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5 20:23:00
樓上,請看第3點。
作者: alexlu70233 (congomaster)   2018-05-05 20:36:00
手機相關配件呢?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0:47:00
隨機附的耳機 禁賣,高價耳機 禁賣 這裡不是耳機版 高價耳機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這裡 即便是可以通話也一樣藍芽的部分還需要討論過 大方向還是維持手機相關旦細項頃向限縮至於iphone 傾向只限賣二手或是你續約我拿手機時可賣單純賣iphone這部分傾向禁止要買賣iphone macshop已經很多了我先前說過..在兩版之間低徵高賣的行為還是存在的除非macshop禁止買賣iphone 不然就是這邊禁止我必須本版當初創立是為了二手交易並非現在這種模樣買賣全新手機說實在的早就不是二手交易的定義了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8-05-05 21:20:00
應該是營利那條 明顯非個人使用,一直有新手機頗呵傳錯文
作者: alexlu70233 (congomaster)   2018-05-05 22:17:00
那假如是充電器或是任何手機專用且無法在其他版販賣的配件呢比如無線充電盤 手機殼 手環等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5 22:19:00
單一性質而非多元性質!
作者: basacola (basacola)   2018-05-06 09:01:00
那個 智慧手錶呢?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6 12:42:00
樓上,請跟我一起念這句話「智慧手錶是手機還是手錶?我的直觀是手錶不是手機。」另一句「本版走單一性質而非多元性質!」手錶和手機不就是多元性質。手錶可以到Watch版。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智慧型佛珠、智慧型電視及智慧型18禁用品皆不可販售。智慧型大小家電也不可在此販售。
作者: basacola (basacola)   2018-05-06 13:15:00
三小? 智慧手錶是行動裝置吧? 這裡不是mobilesales嗎?至於你說一起念 你也可以跟我一起念 平板電腦是手機還是電腦?噓你亂定義 本版改名phonesales再來講單一吧?
作者: alexlu70233 (congomaster)   2018-05-06 14:12:00
那就不要討論手環啊 充電器這種的到底能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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