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我是剛上任沒有多久實習版主。
容小弟我介紹幾個版:
跳蚤市場 forsale
網購(ES) e-shopping
代買板 HelpBuy
合購板 BuyTogether
贈送板 give
麥金塔店 Macshop
為何要介紹這幾個版,因為本版叫做手機買賣版mobilesales,既然是叫做mobilesales
小弟我想要將本版改良為單一性質而非多元性質!
如下:
1.發文刊登只限二手手機(十天一篇)、汰換脫單新機(十天一篇)、我續約你買手機可
以發文刊出(十天一篇),整體來說就是只能為電子通信(具備通話或與傳輸功能)。
2.其他以外非1的產品均不可販售;也就是說不具有電子通信(也不具備通話或與傳輸
功能)皆不可販售;寬容最多限Android平板一種(十天一篇)。
3.新品、新上市和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天的手機等,這三種類型的取得方式。
a.新上市手機馬上拿出來賣就很顯然有商業行為。
b.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其實可以退貨處理。
c.既然是新品,雖不能退貨!但是可以換貨。
基於上述三點誰可提出實體店面與具規模的網路購物平台無法提供,所以設限一年內不
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違規者水桶3年。
有些專職通訊行想借由批踢踢之便,用途為商業行為。因為涉及太廣,所以只能設一些限
制。設上限制對於想要借批踢踢之便的通訊行或專職於買賣的人來說就是一道阻礙。
此時會有人說那些通訊行不會來這裡買賣啦!
我可以打包票!就是有的,而且很多!此規約重整好處就是讓通訊行受到限制!
對其他人不受影響,以我來說我自己,我就沒有差啊!
我也常賣一堆有的沒的,基本上遵守板規,說真的不會影響到我們這些老實人,了不起就
是算錯刊登日期!然後被水桶~
在這裡我敢說我過去被水桶沒人敢跟我爭第二的!我依舊還是活得好好的不是嗎?
預計實施107年6月1日,宣導及正式公告為5月1日;當然這只是個想法先閒聊,有
跟arl版主討論過,後續確定近期會公告,沒有則是我的想法無法執行。
以上一些想法,可以推文一下嗎?僅限單一性質(手機與平板)的想法,多元性質(其他
週邊)的想法就可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