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新增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04:05:29
  ◎ 經由網購轉售販賣新手機 一律視同套利 水桶3年+退文
著明發貨由各購物網出貨者亦同
經由各大網購購買新機後馬上販賣者 亦同 (註1)
◎ 販賣預購單,水桶1年+退文
◎ 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1年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 超貼違規超過7天經檢舉或版主發現 無法退文之文章改為水桶6個月替代處份
例發文2篇
4/1發文 4/9發文
4/1之文章無法退文 故水桶為1年6個月+退文1篇
註1
無新手機需求就不要上網購買
買了就馬上賣..請問是不是有"利"可圖?
購物網都有提供7日內退貨服務
且相關販賣行為已與代買版性質重複
對於網購轉售無法遵守本版規定者請轉HelpBuy版販賣
=================
4/12日販賣ASUS 新機之文章已全數刪除
本版規 4/13即刻生效
本來是想之後再編修版規的 不過對於利用網購套利這一點 實在不得不先提前公布規定
修改
◎ 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手機 違規者水桶1年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 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1年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修改 並增加案例說明
◎ 超貼違規超過7天經檢舉或版主發現 無法退文之文章改為水桶6個月替代處份
例發文2篇
4/1發文 4/9發文
4/1之文章無法退文 故水桶為1年6個月+退文1篇
新版規定 近期會正式編修
作者: lusir5566 (盧先生)   2018-04-13 04:46:00
一年三隻感覺太嚴 很多人一年都換不只三支手機
作者: arcEddy (Eddy)   2018-04-13 06:03:00
同意一樓說的很多人一年不止三隻 太嚴格了
作者: t86c (特調麥茶)   2018-04-13 06:14:00
獨裁啦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4-13 06:37:00
一個月限兩隻,一年12個月,然後一年限3隻真的頗呵呵而且兩隻以上,三隻以上是包含兩隻與三隻所以是一個月只能賣一隻,一年只能賣兩隻還搞文字陷阱喔,呵呵呵呵
作者: jiniman (哪裡買便宜的品客??)   2018-04-13 07:46:00
這樣改覺得太嚴格加1
作者: emefe (Kavass)   2018-04-13 07:55:00
這樣等於變相讓實體通訊業者爽哈哈降低流通量讓大家無法在板上撿到便宜的手機,長換要脫手的也只能丟給實體店面讓他們賺
作者: cuteboyqq (cuteboy)   2018-04-13 08:14:00
好嚴格...
作者: kloc (kk)   2018-04-13 09:00:00
太扯,而且人家網購新機,有便宜賣給板友,這樣也不行?
作者: echoayane (echo)   2018-04-13 09:06:00
一年三隻太嚴
作者: Q6600 (Q6600!!!)   2018-04-13 09:07:00
在自我感覺良好什麼啊?
作者: cuteboyqq (cuteboy)   2018-04-13 09:17:00
刻意限制市場機制這樣可以嗎?又不是說非法圖利什麼的...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4-13 09:43:00
我也覺得太嚴苛,家人只有我會用ptt,不能托我買給他們用嗎?
作者: Toy17 (朱呆呆)   2018-04-13 09:49:00
蠻好奇一年三隻是怎麼得出來的 是要讓大家開分身?
作者: Lopat (我是公的)   2018-04-13 10:13:00
太嚴苛 +1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3 10:58:00
不好意思地說一下,我也常賣手機和電腦,從我個人觀點看是還好,沒到嚴苛。大不了麻煩一點就是Macshop、HelpBuy和forsale四邊跑啊!最糟糕的是計算時間算錯然被桶,然後水桶期滿,我過去也被桶過數次,我也沒說話,除非是被惡意桶。
作者: ptt222 (ptt222)   2018-04-13 11:03:00
一人一年3支是勉強,但有時候得幫家人買老人加小孩,少說3人,至少再乘個3倍較合理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3 11:05:00
不相信問FranKang大大XDDDDDD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8-04-13 11:21:00
問啥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3 11:26:00
你不是願意當大家的水桶嗎XDDDD每一人被桶一次,你都願意幫別人承擔被水桶。FranKang讚讚讚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1:36:00
我規範賣方,我並沒規定買方支數好嗎?主要就是針對網購的部份還有,怎麼全台灣只剩Ptt可以賣手機了嗎?還是PTT其他版都不能賣手機網購新機便宜賣?當天買當天現賣,抱歉我覺得根本有鬼常換要脫手只能在這賣?Ptt看世界?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8-04-13 11:53:00
你才當檜木桶咧板主說的有理,這地方不應該給職業賣家弄得烏煙瘴氣真的有那麼多非賣不可請去forsale,那裏幾乎無限制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4-13 11:57:00
呵呵,版規想怎麼就怎修,從來詢問過版友的意見好大的官威啊,版騜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00:00
這裡是買賣版,不應該存在固定“版友“ 買賣版本來就是來來去去的賣機的部份是限制“全新“手機的數量詢問版友意見?那我徵個新版主又沒半個人要講話了怎麼一說要限制支數就一票人氣pupu跳出來??我先前公告就已經有詢問的意思了,結果有人理我嗎?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4-13 12:05:00
科科,這裡是叫做手機拍賣版吧,不賣手機難道賣豆腐嗎,還是版名不叫做手機拍賣版,是叫拍賣規則老子來訂版啊,一堆自以為的限制,頗呵呵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06:00
#1QoC3i60 (mobilesales)請問誰回應我了?
作者: Aynur (月光狂歡~~)   2018-04-13 12:09:00
雖然您是板主但ppt是大家的一個平台,這樣限制真的太嚴格
作者: LySmileReD (LySmileReD)   2018-04-13 12:12:00
大家不要吵架,我建議提幾個方案來表決,不然到時候又搞到唯讀,是要盈利賣家怎麼賺錢錢呀!
作者: andy200e (ingoolemap)   2018-04-13 12:17:00
如果可以讓大家買到便宜的手機為何要限制那麼多?可以投票表決嗎?這個板也不是板主個人的,而且用個沒人性的規定實在太井底之蛙!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19:00
限制新手機販賣支數並沒有什麼問題,管版過程中看過太多短期賣新手機,賣新手機也就算了還同型號一直重複賣?購入日期都不一樣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4-13 12:21:00
可以用投票表決,1.版主方案,2. 10天1買賣文,一年12篇 3. 其他版友補充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22:00
沒人性?我還在組務版被公開指稱圖利他人勒= =我從以前管版原則除了嚴苛還是嚴苛,說我圖利他人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作者: Aynur (月光狂歡~~)   2018-04-13 12:22:00
贊成投票QQ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23:00
我在徵詢意見的時候就沒人理,我在找版主的時候也沒人理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4-13 12:23:00
如果版主提信用卡套利,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我個人覺得還好,不是人人都有資格有,再者,也沒賣比官方售價高啊!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24:00
現在加重版規嚴苛度就一票人唉唉叫?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4-13 12:25:00
油電雙漲不是也一堆人唉唉叫XD
作者: Aynur (月光狂歡~~)   2018-04-13 12:25:00
建議板主大人以後就直接列出方案讓大家投票,不然徵詢意見也不知道具體方案是什麼,沒辦法回覆,謝謝板大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26:00
先不管信用卡的部份光是購物金就是一個問題了,會網購後馬上脫手的太多了而且支數是限制賣方及全新手機,一堆在唉幫人買我知道在唉啥??我不知道在唉啥上面少個不
作者: Aynur (月光狂歡~~)   2018-04-13 12:34:00
所以新板規只限制全新手機不包括賣二手機嗎?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2:43:00
我就是針對新機阿我說過版規要重新編排,目前的版本確實略嫌匆忙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3 12:51:00
咳!問我才是,我不認為制度嚴苛。a我id和我過去被水桶紀錄就知道了。我也沒到版務那邊吵。大不了麻煩一點就是Macshop、HelpBuy和forsale四邊跑啊!
作者: kuio0115 (請逐項修改)   2018-04-13 12:59:00
針對全新未拆封機,絕對贊成
作者: FeRin (Fate)   2018-04-13 13:03:00
我是覺得太嚴苛,畢竟已經限制套利了,這樣其實沒什麼意義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3:53:00
這部份還會再調整,畢竟這條規定短期內還不會有人違規
作者: cpchen023 (cpchen023)   2018-04-13 14:58:00
賣自己的舊手機一個月也不能超過2支嗎?如果沒有賣掉10天以後再刊一次也算違規嗎?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4-13 15:15:00
賣不掉看起來不在版主的估計範圍內,剛好給版主參考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3 15:29:00
沒賣掉這部份我會判斷,購買日期在那,前後我會對 ,基本上這一條短時間內是不會有人踩到的我說了針對的是全新手機
作者: pardini (輕量化太貴...重量化好了)   2018-04-13 16:47:00
一年三隻實在太嚴了 我手上就有三隻要賣的 單純愛玩手機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4-13 18:28:00
建議登入次數改成1000次 可以杜絕樓上某些亂板的人不遵守規定就去fb垃圾社團賣啊 來這氣pupu有用嗎不爽怎麼當初沒看到樓上出來選板主?
作者: steve55987 (大家都叫我吠蚊)   2018-04-13 20:08:00
好爽 看一堆專業賣家崩潰 稍微搜一下就一堆一年賣幾十支的 到底是有利可圖還是真的幫家人賣 ^^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3 21:22:00
tornado1621你在激動啥?
作者: oijkue ()
一篇公告讓這些人這麼快就現形,真是好笑
作者: oscar0980 (奧斯卡)   2018-04-13 23:43:00
我一年真的換超過三支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4 15:22:00
一年換三支 跟賣三支全新手機有關係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4 17:22:00
我三年換一支耶!拜託大家請a我id就知道了。真的版規並沒有嚴苛!麻煩一點就是Macshop、HelpBuy和forsale四邊跑啊!制度一定要有,大家安份守規矩,本版和樂融融不是嗎?
作者: barry0721 (貝瑞)   2018-04-14 17:26:00
請問新板規是針對新機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4 18:45:00
新品、新上市和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這三種類型的取得方式。新上市手機馬上拿出來賣就很顯然。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其實可以退貨處理。既然是新品,雖不能退貨!但是可以換貨。以上解釋有疑慮嗎?或是其他可以提出討論;我的見解合理吧!如果是我的話?forsale就是賣新機(Android和iPhone);然而Macshop則是以iOS的主;拖了一個月沒處理掉就mobilesales。打住一下:我只是一名皮卡丘攻城師,非專職買賣業。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都可以配合版規,想必大家都跟進吧!我也一樣有被桶的紀錄!我有自信我被水桶的紀錄沒人敢跟我爭第二。我也很少去吵,犯了錯或算錯只能怪自己失誤;除了被惡意水桶,當然爭高下。剛有人來信,我重說:新品、新上市和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等,這三種類型的取得方式。從我以前到現在所知道的前後版主及前後版規來說,本板並不是以商業行為為考量。有人來信說了,這樣子會很少人來買賣來看,可是如果都是新機流通量變大,那跟外面買賣平台有何差異?該禁止的還是要堅持!該區分的還是得分界!1.新上市手機馬上拿出來賣就很顯然有商業行為。2.從網路上剛買不滿七天的手機,其實可以退貨處理。3.既然是新品,雖不能退貨!但是可以換貨。基於上述三點誰可提出實體店面與具規模的網路購物平台無法提供。我是講道理的,若是我說的道理是沒有道理的道理?請指教。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4 21:07:00
Ptt禁止商業行為..有買賣版已經是很大的開放了..
作者: oijkue ()
全力支持打擊新品蟑螂,晚點來寫支script自動抓一經發現就是檢舉,不會讓這些人有任何僥倖心態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5 10:10:00
test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國空軍)   2018-04-16 16:59:00
若是所謂我續約你拿手機 也算在這個禁止的範圍?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16 18:57:00
嗯,這問題交由資深arl回答,在和arl討論。
作者: sunshine7855 (小昕)   2018-04-17 01:44:00
買賣雙方都能雙贏不是很好嗎?有些賣家賣的東西有
作者: pcxan (PcXan)   2018-04-17 13:37:00
我喜歡換手機...怎麼搞
作者: a19951001 (被人誤會很傷心)   2018-04-17 18:47:00
要不要乾脆禁止售 徵 全新機 續約拿手機也不行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4-17 18:55:00
同意樓上 乾脆廢掉本板 有人要18連署嗎?一起連署啊 這板根本沒存在的必要 只會讓商人進來亂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8 04:29:00
換手機跟賣新機有關連?再次言明..一年3支是針對 新手機 "真"二手手機不在此限
作者: sunny810 (樂透不中)   2018-04-18 09:24:00
建議連“你辦xx我拿手機”那類也禁,也是套利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4-18 10:43:00
只要賣手機就是套利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18 11:05:00
續約拿手機那是綁約,賣方是要付相對代價的(電信月租)新機網購現買現賣,入手價是不是實報也很難說,再者沒利益可圖幹嘛脫褲子放屁?
作者: cloud0242 (BEAR)   2018-04-18 22:59:00
板規文章裡面還是沒加上"全新"二字喔,這樣到底是?
作者: sheehan (喝哈哈)   2018-04-21 14:48:00
從訂新版規後 標價都莫名地高起來了 你真以為這邊是聖地嗎? 講難聽點 露天蝦皮都比這方便好買價格沒比人便宜 誰敢來這資訊不透明 沒評價沒物流沒金流的地方買市場自由是經紀熱絡的根本 干涉市場的下場就是買賣方都吃虧 試問一個禁止套利跟商業行為的版 怎麼標價開始飆高?因為缺少競爭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21 16:10:00
怎麼人多能吃嗎?ptt禁止商業行為 你在跟我講商業行為幹嘛?還缺少競爭..要跟誰競爭?笑死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1 16:20:00
麻煩找辜助教一下,批踢踢是營利事業單位還是學術單位好嗎?開放只是一個便利,請給一個是理由的理由;別找太牽強的理由。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4-21 16:57:00
開板給你用是給你方便 不是隨便不爽就用你的購物平台就好 來這邊裝清高@@?購物平台還能加女用機 沒人會噓你呢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8-04-21 18:54:00
露天蝦皮都比這方便好買     說得好,我華山派……不是啦……說得好,那就請尊駕移步露天蝦皮
作者: sheehan (喝哈哈)   2018-04-21 19:19:00
買賣交易本身就是商業行為 所有二手版都不是學術行為 誰曉得買家是不是二手機行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1 19:59:00
既然不知道誰是專職通訊行,那就依照規約。要搞商業化就去其他網路平台。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21 22:14:00
所以sheehan你在吵啥?吃飽太閒?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4-22 16:30:00
商業行為定義~1.必須以營利為目的~2.必須發生文易行3.必須使用合法手段~4.必須出於雙方意願這個版賣手機的人哪一個不符合這4點扯禁止商業行為~那拍賣版~或其他有販賣的板都廢掉好了所以arl妳在禁啥???吃飽太撐????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2 17:19:00
樓上,你都知道商業行為!批踢踢並不能有商業行為對吧?那本版只能有單純的或簡易的買賣行為,顧名思義就是有些專職通訊行想借由批踢踢之便,用途為商業行為。因為涉及太廣,所以只能設一些限制。設上限制對於想要借批踢踢之便的通訊行或專職於買賣的人來說就是一道阻礙。對其他人不受影響,以我來說我自己,我就沒有差啊!可以按a查我id就知道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22 18:08:00
想要廢掉 我無所謂阿..有意見去跟站長講好嗎請sheehan 跟cater0402注意#1KvlRVQC (SYSOP)使用者條款5-a款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4-22 19:08:00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喔~官威真大阿~https://imgur.com/fvZ3wih要不要先自己注意一下阿~呵呵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8-04-22 19:25:00
這也能吵,版規很ok啊,扯那些文字遊戲,愛叫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8-04-22 20:20:00
簡單來說就是本版不歡迎職業賣家跟通訊行 有沒有很好懂?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4-22 20:34:00
大家一起連署廢掉此板 讓板主輕鬆一堆商人崩潰欸 快笑死
作者: Se7enTaeyeon (高高)   2018-04-23 06:53:00
看一堆商人崩潰就是爽!!!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3 09:23:00
簡。
作者: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8-04-23 14:58:00
一堆小商人崩潰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09:44:00
商人又不會在這邊做生意 這邊一天能賣幾支手機 po照片又麻煩通訊行要撿便宜 直接客人換新機時低價收就好 這邊還太貴如果通訊行淪落到ptt上來買賣 那大概差不多餓死才來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09:52:00
樓上你確定商人不會在這賣?也不會在這裡徵手機?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09:53:00
你有認識的通訊行打聽一下 客人二手機是收多少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09:54:00
好奇怪耶!我看過過去有篇報導說某通訊行ptt徵手機,然後轉賣給別人,結果開封驗機是一瓶奶茶?據報導是從ptt購買。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09:57:00
合理的講 會來這邊想找便宜的小資族倒是很多 雖然麻煩點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09:58:00
敢說通訊行沒在ptt做買賣的基本上有句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are2你說的就前後矛盾了!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00:00
開封一瓶奶茶 要怪到ptt..... 那是記者有問題....反正這地方板規以後寫限面交不就好了 生意人的成本就拉高了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02:00
前面說不會有專職通訊行,後面提小資族;小資族會一天到晚買賣手機嗎?然後還會開發票嗎?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03:00
續約拿手機文也應該要禁止 那個才是商人進貨新手機的手段我說小資族是想省錢買手機的@@ 我好好跟你講 你在嗆啥以和為貴好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05:00
若是小資族才不會受到影響。我就是一個簡單的上班族,我就沒有受到影響。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07:00
發表個人想法 您要扭曲別人想法.... 溝通很無力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07:00
我以前到現在我都有遵守版規,頂多就是時間算錯被水桶。are2那您說詞就是前後矛盾,毫無讓人信服,套一句話就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10:00
不附照片該不該禁? 買賣家信用怎麼處理? 限面交是最好的...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10:00
這裡沒有專職通訊行,跟這裡有電勿碰有何差異。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12:00
如果要找便宜手機很多方式,再來是找便宜手機一樣不受影。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12:00
要擋通訊行就是限面交 你用限文章次數 反而容易錯殺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4-24 10:13:00
限制上受到最大的衝擊就是專職通訊行的部份,無須多做解釋。
作者: are2 (R2)   2018-04-24 10:18:00
徵文限制也太少 然後您續約文要禁止轉去helpbuy賣文限三篇 徵文也應該要限三篇 搞到最後整個板都是徵文賣文一定附照片 買賣雙方有申訴的管道 基本的保護機制在哪?ptt身分驗證這環沒做好 這個版買賣就是沒多大保障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4-24 12:46:00
ptt開放買賣版只是方便 講啥申訴管道?還身分驗證哩買賣要保障要申訴管道要保護機制?對不起請移往專業平台
作者: ddar3925 (貪吃熊拔拔)   2018-05-02 05:55:00
限制西 乾脆改成二手機買賣板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2 07:58:00
不是,乾脆廢掉本板才對商人崩潰嘴臉有夠噁心商人到底多魯蛇才會來ptt賣手機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8-05-05 21:34:00
簡單來說,就是個人二手手機買賣版
作者: BaiChou (愁)   2018-05-05 21:43:00
是不是不是你說的算吧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8-05-05 22:01:00
我說我看到的方向 頗呵
作者: cannon3025 (cannon3025)   2018-05-05 22:48:00
請問什麼叫做新手機?什麼叫做舊手機?入手時間多長?售價低於原價多少?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6 00:00:00
can要不要說明 賣這麼多近全新的手機要幹嘛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6 13:00:00
型18禁用品皆不可在此販售。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8 10:46:00
度一年給我1000元或者是從今天開始算一年給我1000元,人家為啥要選,表示認同你的就14個,你要不要也開開看,不認同你這樣方法的c選項,再來說大家都不在乎吧?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叢林好冷~)   2018-05-09 15:02:00
情理法,就是有人愛搞些不合情理的,所以才會需要更多繁複的規定來維護.板主是無給職,誰想這麼累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9 18:15:00
他心目中的手機,賣家可以用一些正常操作獲取一些利潤空間,對於買賣雙方都是好事,經濟不就是這樣來的?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09 22:37:00
還不是因為這裡沒收手續費,沒有拆帳,講得好像商人來賣禁止營利行為的,不要拿買的人也受利拿掩蓋牟利的事實@抱歉,推文又跳到另外一篇了....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0 19:11:00
個缺點,怎麼版主就是要把這個點放大成問題,這才是我想問版主的阿!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0 23:17:00
人請組務裁決,判決下來就是禁止營利的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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