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obilesales 板規。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7-12-26 18:55:23
一、總則
1.mobilesales板僅為賣/交換/徵求 個人使用之手機及相關物件之公開平台,
本板板規未規定者,依中華民國法律、PTT站規、群組規、組規規定。
2.任何利用本板之行為,為雙方合意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由雙方自行承擔負責,
,本板之管理者不生任何法律義務責任,若不同意勿使用本板進行發文,
 使用本板者視為同意本板板規。
3.板友應秉持誠實信用原則,交易方式應以面交方式為主、他法為輔,
 交易匯款前,應詳細確認並選擇最安全的交易方式為之,避免被惡意詐騙之情況發生。
二、發文規定:
1.本板發文之規定標題格式為以下形式,不依格式發表,刪除之:
[A/B/C] D
A:文章類別(徵、賣、轉、送、換 發文請依需求選一個。)
B:地區(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兩字為限。)
C:交易方式(面交、郵寄、皆可,兩字為限。)
D:物品內容(如機型、容量、型號、廠牌、數量等。)
2.本板可販賣物品:
手機、Android平板、智慧型手錶、手環、手機殼、行動電源、
記憶卡具通話功能耳機、保護貼、皮套、耳機塞、手機線材、門號。
IPad請至 「MacShop」、Windows平版請至 「nb-shopping」,
如販賣物品不在此上列名單,請先與板主討論後,經同意始能發文。
3.本板禁止回文和自刪文章,發文限制為上站次數360次、退文數1篇以下。
來信要求板主刪除,一律不回信,如當初未能接受本板板規規範,請勿使用本板。
三、違規行為:
1.使用者發、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為普通違規:
(1)多物:一篇文章之內,有兩種同型號的手機以上,同樣物品非多物,
     多物為多種類不同型號的手機。贈送則無此限制。
(2)價格: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空白或無明確價格(來信洽談)。
(3)未上市物品:於台灣上市前販售他國已經開售之物品或在台無保固服務之手機。
(4)網路討論禮節:禁止以下事項,發表具政治性言論、修改、刪除他人推文、
發表一行文、空白、注音文、發表廣告文於版面和置底推文、未經發文者同
意轉錄其文章或公布站內信、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者。
(5)標題錯誤者,未依發文規定發文者。
(6)超貼:十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贈送除外,依篇數累計之。
2.使用者發、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為嚴重違規:
(1)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2)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3)於本板張貼張貼販賣IPAD之文章者。
(4)禁止販售不能解鎖之手機。
(5)水貨:未貼有NCC認證貼紙之物品、未貼有BSMI認證貼紙之行動電源。
3.使用者發、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為明知違規還要違規之違規:
(1)套利:徵求、販賣價格高於官方售價、同物件徵低賣高、販售預購單。
(2)大量發文,致影響板面運作者、惡意發文鬧版者。
(3)清空內文、價格者。
四、罰則:
1.輕微違規以刪除文章為警告,處分不以警告為必要條件,
 按警告、違規次數,得累計和加重水桶處置,違規公告請洽置底。
2.水桶:
(1)違反普通違規者,原文得刪除並予以水桶180天處分。
(2)違反嚴重違規者,原文得刪除並予以水桶360天處分。
(3)違反明知違規還要違規之違規者,原文得刪除並予以水桶720天處分或退文。
3.具有鬧版之情況,可處或追加退文。
4.有疑似詐欺取財之情事,經當事人出示報案三聯單或接獲多人檢舉,
給予預警警示水桶十年,經說明解除詐騙之情事或不起訴處分,
出示相關證明,始解除之。
5.逾一個月以上違規文章,除板主依職權發現處理外,不處理檢舉案。
6.具有相當之理由,視情節之輕重,可免予處罰、減輕或加重其處罰。
五、備註:
1.板規自2016.8.22開始施行,舊有板規、判例、公告皆廢除。
2.遇有緊急、特殊事件,臨時公告為板規,不受板規限制。
3.板規、臨時公告應遵守PTT站規、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不得牴觸。
4.板主之板務行為當然不受板規限制。
106.12.06修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