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桃園/面交]你續約,我拿手機。

作者: WebSnoopy (皮諾丘)   2015-02-25 19:40:08
提醒:七天內同一物件限一篇,一人兩個月限po四個物件
手機、平板物件需有NCC標章始得po文
請勿超過建議售價
徵求物品:你續約,我拿手機
物品狀況:全新未拆
盒裝內含:原廠盒裝內容
購買日期:現場購買日
保固期限:依購機規定
欲徵價格:續約價+1000
交易方式:面交/郵寄/店到店
聯絡方式:站內信 or電話聯絡 or LINE
謝謝~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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