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討論和關心本人的狀況,我是事主,請人協助po文。
我被義大醫院求償的案子很快就會宣判,心裡已經做好最壞打算,
對於訴訟結果再怎麼樣也得接受,針對網路上的批評指教,
各種攻防都與我的勝敗無關,但希望提供事實作為參照,
也提醒未來的醫師,真的務必看清合約、仔細思考,莫步上我後塵。
1. 首先回應,直到代訓結束後那個月一直到離職,
我都一、直、在、領、住院醫師的薪水(25萬??)
沒有主治醫師的頭銜,離職時的身分也是R5。
https://i.imgur.com/6OuXHSn.jpg
2. 考試當天我預約不值班,考試前一天請自假念書,
8月整月除了前述的班表以外,
另外在8月18、26、29都有值班或支援外院急診,
另外也有本院或外院門診。
8月除了門診、值班、外院夜診、支援急診以外,
也花時間在病房協助臨床事務。
以上工作內容不需要說謊,班表或報備支援紀錄皆可供參。
又班表跟報備支援系統 我的班表時數消失
變成其他人的名字(以紅字列出)
https://i.imgur.com/NwwHptx.jpg
3. 外訓兩年期間,和很多外訓的同儕一樣,
也必須回總院值一線急診夜班,病人照會100多件,
記錄我都有留下,
另外也多次答應協助義大的病例討論會或專題演講,
甚至外訓有其中兩個月在義大醫院的內科某單位幫忙。
(講到這邊或許就很好猜我的專科了),
這兩個月也被醫院視為「外訓」。
說這麼多只是想強調,
我沒有刻意擺爛也非忘恩負義,
對醫院有認同、對長官有信任才會甘願工作。
https://i.imgur.com/aRADIhR.jpg
4. 院方曾在協調會上提出,
因應我身體狀況的工作時間調整,
是白天加上留守到晚上10點(共14小時),
但工時須比照原先標準(300小時/月),
換算下來每月有20多個工作天。
之所以協調無法成功,不是因為我單方面的問題,
這方面都有留下紀錄,我也不需要瞎掰。
5. 賠償金額是外訓期間的一切薪資再多一倍,
這樣的違約賠償金究竟合不合理?
當然知道許多公費、軍費的賠償金額更加嚴重,
也並非賴皮想要全身而退,不合理的事情提出來,
也許有一些制度上的改變,
就算救不了自己也多幫一些人。
6. 或許最大的問題是簽約時見獵心喜,
但又沒有確保在合約上,
書面寫清楚升任主治醫師的約定,
導致後續一系列的爭端,希望不要有人再跟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