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修法,外國籍醫師台灣職業

作者: Oversea (clerk)   2019-09-29 21:42:05
關心國家發展、教育、醫療等公共議題一直是身為醫療人員的責任之一。國民健康無非是我們的社會責任!沒想到政府政策卻讓特殊對象不需取得「我國醫師資格」即可在特定地區行醫。希望我們國家草案在送審前,充分考量不要再有偷渡、黑箱、後門條款了!
<急>醫師法修正草案公告,只剩10天!
收到相關知情人士通知,本以為「國外學歷皆需學歷甄試」,仔細端倪卻更開了「後門條款」!
經連署、跟行政機關反應努力到要修法了,竟然4-1條修正新增了「...執行臨床業務三年可免學歷甄試」!
另新增「短期行醫證」,免取得我國醫師資格即可在特定地區看診。瑕疵弊端未來必定可見~
請各位一起上「公共政策平台」留言,讓國家相關機構看到!歡迎直接採用
1.草案公佈送審距10/9只剩10天!我們不要充滿「後門條款」的偷渡法案!!!
2.各國執照發放規定不一,直接以當地執業三年作為九大地區回國放寬標準,缺乏合理性且無正當性!
3.屬我中華民國國民健康皆須受到照顧,包括山地、偏鄉、離島地區。對醫師資格把關是我國政府之責,不應依地區卻有不同標準。國外學歷醫師歸國皆須經「學歷甄試」為必要、合理、負責任的國家政策。
網址如下:條文內容pdf也可直接在上面下載
https://tinyurl.com/y4h2rg9q
作者: hypertension (hypertension)   2019-09-29 22:52:00
通過執業三年波波就已經吃屎了,還要再改其他的大概又要拖好幾年執業三年免試條款,波波出去就變成6+3up(波波根本不會波語還不知道要花多久學好波語)才能再回台灣花兩年以上考國考,比重考還花時間我看大概也不會有什麼人要去當波波了短期行醫執照不是限九大地區執業五年以上的醫師而且還限偏鄉,理論上波波不太可能有這個機會(因為根本不太可能通過波語然後執業)其他九大地區的醫生在國外待的好好也不太可能想回台灣(說不定他們在該國專科都拿到了,回台灣只能在偏鄉看感冒,幹嘛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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