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小模自己長期服毒致死 土豪哥逆轉輕判2年

作者: dingoo (de novo)   2019-05-10 13:04:19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SmgSkH9 ]
作者: vickyshan (八卦版小精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小模自己長期服毒致死 土豪哥逆轉輕判2年
時間: Fri Apr 26 14:37:31 2019
1.媒體來源:鏡週刊
2.記者署名:劉志原
3.完整新聞標題:小模自己長期服毒致死 土豪哥逆轉輕判2年10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土豪哥在W飯店開毒趴遭重判10年,他一再強調,在毒趴中死亡的郭姓女模,身體被驗出
高達9種毒物,且其中2種毒物反應PMA及新興毒品Ethylone,都只有郭女身上獨有,顯示
她長期服毒致死,與參加毒趴無關,但一審不採信,仍判他10年,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
認為土豪哥的說法有理,發回高院,合議庭今(26日)認定小模的確自己長期服毒致死,
與土豪哥提供的毒品無關,改判土豪哥2年10月,並以100萬交保、限制出境。
小模家屬在最高法院發回後,已與土豪哥等3被告和解,預計可獲賠近千萬元。
法官今天宣判時說,土豪哥開毒趴,轉讓毒品與小模死沒關係,依法醫研究所鑑定,小模
體內PMA濃度高達3.778,連胃部都有,小模顯然至少服毒4個月,而醫學上濃度只要0.2就
會致死,但在場的土豪哥等人,體內都沒這種毒,合議庭認定,小模死因與土豪哥開毒趴
及提供毒品無關,土豪哥不必為小模的死負責,但他開毒趴供毒,仍屬違反藥事法,判刑
2年10月。
土豪哥在案發後,被驗出身上高達6種毒品反應,分別是K他命、安非他命、搖頭丸(MDMA
)等,土豪哥認為,小模體內雖有9種毒品反應,但只有一種毒品PMA(副甲氧基甲基安非
他命)的含量濃度超高,是最可能造成小模死亡的主因,但土豪哥自己及毒趴現場卻無其
他人驗出這種PMA毒品。
另依據榮民總醫院對郭姓小模的驗屍記錄,以及毒趴參與者的毒品檢驗報告,發現郭姓小
模的膽汁、頭髮、胃及血液中都被驗出高達9種毒品,分別是K他命、安非他命、MDA(丙
二醛)、MDMA(搖頭丸)、PMA及新興毒品Ethylone等;至於土豪哥體內則驗出安非他命
等 6種毒品,但與另一名傳播妹及酒店經紀等其他1位在場者一樣,都沒被驗出PMA、
Ethylone這2種小模體內獨有的毒品。
依法醫研究所分析顯示,若在血液、膽汁及胃內採集到毒品反應,代表此人是短時間內服
用;如果是在頭髮化驗出毒品反應,而且毒物反應還遍布頭髮,則顯示當事人長期吃該項
毒品。而郭姓小模的頭髮被驗出長達4公分遍布PMA、Ethylone這2種毒品,但她的腸胃或
血液卻沒有Ethylone這項毒品反應,顯示郭姓小模吃Ethylone及PMA恐近半年,但在命案
現場可能沒施用。
一審及二審都不採信土豪哥見解,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終於採信,並提出小模生
前曾看腎科,應查明是否腎有問題而無法及時排毒致死,將全案發回更審,高院更審認定
,小模死因,是自主行為介入致死,輕判土豪哥2年10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426inv002
6.備註:這篇寫的比較清楚。
小模被驗出9種毒,
其中一種PMA濃度3.778,超過可能致死量的0.2,頭髮和胃顯示已服用超過4個月。
這種和另一種Ethylone,
都是其他人(土豪哥、另名傳播妹及酒店經紀等其他1位在場者)身體裡沒驗出的。
所以土豪哥請的古美門就表示:我的客戶沒提供那2種啦,她領便當,關毒趴什麼事阿?
爭議在:
1.參加的真的只有那4個人?不是說來來去去很多人,其中一個還有民代?
 這點似乎早對好口供了?
2.再吃太多毒趴提供的毒品,還連續三天三夜(共6天5夜)沒睡覺,都和GG沒關係?
 這點律師大大又找到她生前有看過腎科,提出:
 我的客戶是提供毒品,但若是出問題要怪她的腎臟有問題排毒不好,不能怪毒品喔!
3.PMA是小模自己帶進去爽的?(昏迷前自行用藥,詳見底下Barolo推文)
 還是昏迷前或後,被別人灌的或由別人提供的?(詳見Tatsuya72、iiichu推文)
而家屬的部分,已經和解了,收了近千萬被摸頭啦。
至於當初引起討論的
1.郭女上檯前還特地要經紀人轉告客人:
 「郭女是兼差,能上音樂桌(搖頭桌),但是沒有配(性交易)。」
 但最後卻被發現下體紅腫,疑似遭受性侵。裸體上還蓋了土豪哥的內褲。
  又是怎麼回事!?
 ※關於「下體紅腫」延伸閱讀
  https://disp.cc/b/163-9TI9
  http://cott6226.pixnet.net/blog/post/340014920
  檢警雖然利用「多波域光源儀」驗過沒精液反應,但版友教學:
  「精液只要被稀釋過就可能測不出來,若有心人以清潔劑用力洗過,
   而且床墊使用防水罩,警方來之前全部換過,鬼才測得出來。」
 「事先備有過氧化氫等高氧化化學物質,將檢警會蒐證的身體部位、私處多次刷洗,
   最後再以清水洗去化學物質,就能徹底除去DNA,缺點就是身體會多處紅腫。」
2.急著把郭女身體洗乾淨、聯合飯店湮滅證據,都沒法律上的問題?
3.不對勁卻沒送醫,而是找密醫打不知道是啥的排毒針,沒有延誤就醫的問題?
這三點為啥都沒事,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因為家屬已和解了吧?
當初新聞回顧:https://tinyurl.com/y6kwfngy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9-05-10 13:29:00
由這個新聞可以知道請到好律師真的有差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05-10 13:47:00
律師厲不厲害差很多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9-05-10 17:23:00
我以為醫板會比八卦理性點 看來是沒有......這文不是來討論案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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