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稅務的問題

作者: caterpillar2 (安安)   2018-12-29 02:00:08
原文吃光光,僅提供國內稅法規定部分:
自107年度起,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
額以8萬元為限。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所得稅率30%、40%者,使用28%分離課稅比較有利。
換句話說,以單身來說可減除40.8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所得
淨額超過242萬(平均月薪23.5萬以上)較為優勢。
若本身薪資所得沒達到30%以上,則推薦前者併入所得總額。
另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萬至1000萬須課徵1.91%。
長照法補充保費0.48%(尚未通過)
所以可自行斟酌是否投資及除權息問題。
至於推文建議的成立投資公司,相關費用以下:
1、租金
(1)自用住宅挪用一部分坪數作為營業用途,坪數至少六分之一(未達1/6仍以其被計算
之)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0.2%→營業用1%-5.5%(倍數累進稅率);
房屋稅稅率1.2%→3%
(2)商務中心登記:依照地點價格不同(台北市月租金2,000-3,500元,不太確定)
2、水電費
用電種類由非營業用(1.63元/一度)變成營業用(2.53元/一度),累進稅率
3、會計事務所記帳費
2,000*14=28,000
4、未分配盈餘5%
如果以股利收入100萬來說
100萬*5%+2000*12(月)+28,000=102,000
可以說是相當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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