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方文化很難這樣單純讓意識清醒的人同意安樂死就執行
原因是家屬的意見很重要
臨床上 假設病患自己要安樂死
但家屬不同意 怎麼解???
我相信絕大部分台灣醫生根本不敢執行安樂死
光一個DNR問題 家屬和病患意見不同
醫生就兩難了
安樂死更麻煩
何況還有家屬意見也分歧的情況
假設病患想安樂死 兒女同意 配偶反對
怎麼解????
這都不是法律說怎樣就怎樣的事情
臨床上真的遇到都是麻煩一堆
大家都是想等家屬意見統一再來說
所以就算安樂死法案通過 大概也是跟都更一樣 看的到吃不到
沒有所有家屬100%同意都免談
2.安樂死其實也是有"副作用"
當然不是在被執行的病患本身
副作用是發生在家屬身上
美國奧勒岡是最早執行安樂死的
執行過一些案例之後 NEJM就有文章再討論整個後續影響
那是我大學時後的文章了
裡面就有提到安樂死病患的家屬
可能會有類似憂鬱甚至PTSD的症狀
這很合理 你眼睜睜看著你的家人選擇自殺
你當然會PTSD....
瑞士這機構我看就是強在經驗比較夠
讓家屬平和的參與整個過程 減少PTSD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