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救命還要被判刑 醫生第一時間應該救人還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4 09:55:16
救命還要被判刑 醫生第一時間應該救人還是自救?
信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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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珍翔2018-03-23 08:38
一名醫界人士向蕭美琴大吐苦水,情緒頗為激動。(攝影/記者徐珍翔)
「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千萬、千萬不要當醫生,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如果你
有能力的話,做好進修,對醫學有興趣,去別的國家當醫生都比在台灣好,……」這是台
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黃慧夫的感想。遭官司纏訟八九年,他說,「經歷過這一段路以
後,我發現,原來法院的高標準,就是要醫生做好防衛性醫療。」
2008年,黃慧夫為一名病患做右腿筋膜切開術,病患在術後第5天自行轉院,右腿引發膝
關節脫臼致壓迫膕動脈,被迫截肢。於是,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黃慧夫,一審
獲判無罪,二審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礙於《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原本規定「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輕罪不得上訴三審」,
去年在大法官釋字752號宣告該條文違憲的背景下,立法院修法,讓一審無罪、二審有罪
的輕罪可上訴三審。不過,黃慧夫案在修法前已然定案,未能一體適用。
「一個不公平的審判,幾乎毀了我的前途。醫院的升遷,以及醫院的進修,都受到重重阻
礙,有受過刑事判決的,就沒有申請的資格了。我著手的研究,包含燒燙傷治療、肢體修
復重建,都被擱置了。」黃慧夫說,該案壓得自己喘不過氣,工作與精神都被綁住,「這
一定會怕的,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病患會用什麼方式對付你,你也不知道現在所做
的手術,之後人家會怎麼去報復。」
超負荷工作還被告,醫界人士大吐苦水
黃慧夫、民間司改會與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泰源在22日召開記者會,訴求增訂《刑事訴
訟法》第7-11條,針對前項修法制定兩年「過渡期間」,讓過往一審無罪、二審有罪的案
件,在兩年內能有再次尋求救濟的機會,並現場公開徵求類似個案,希望透過眾多個案集
結力道推動修法,讓過去權益受損的民眾,能向最高法院要求重新審理。
記者會後,一名醫界人士情緒頗為激動,上前對著蕭美琴大吐苦水:「我們下班還要去做
急診,已經是超負荷了,如何叫一個已經超出他工作時間的……政府都在說一例一休、保
障勞工,為什麼有急診來,我要馬上去做?那之後發生的事又要歸咎於我嗎?如果我有疏
失,我也有疲勞,為什麼都要怪我。」
「……,平常看診完已經很晚了,突然有急診來,需要支援,那我要不要下去看?請問我
們會不會有疏失,坦白講,也有可能,因為我們也是人。」該人士直言,醫生長期超時工
作,民眾要求醫生不得拒接病患,又要求不能出任何差錯,自己實在無法理解如此苛求的
道理,「這是整體環境的問題,所以我們很在乎我們的權利在哪裡,你想,醫生也不是要
去傷害人,無冤無仇的,沒有那種動機嘛。」
黃慧夫則說,自己印象深刻的事情很多,包含兩年前的八仙塵爆事件,「因為當天我是留
守醫院的醫生。那天晚上,醫院接受了20位急診的燒燙傷病患,每一個都有生命危險,我
必須在當天晚上把每一個病患安置好。就算可以休息,也是趴在桌上稍微睡一下,……最
後,所有病患我們都有挽救回來,沒有重大傷害,沒有功能不良,也沒有接受截肢的後遺
症。」
「醫院臨時有急診,臨時有突發狀況,我們都必須趕快去處理,複雜的手術,十個小時、
十二個小時都有,只要我們的能力可以幫忙的,我們都會盡一切的力量去救治傷患。但這
些使命,在法院裡面是毫無價值的……」他感嘆。
醫生被迫自保,只能對病患做防衛性醫療
經歷多年官司纏訟,黃慧夫的熱情也逐漸消磨,他說,許多整形外科的醫生都自行開業做
醫學美容,自己當初卻選擇留在醫學中心,做著又累又艱辛的工作,如今想來,非常不值
得,「別家醫院、其他醫師無法處理的病情,經由轉院、我的醫療救治之後,在別人認為
不可能的情況下,我把他救活了,這在以前,我可能會覺得是件很值得高興的事,但是
......現在沒有了。」
「後來我深刻體會到,原來,為了保護自己,必須做好防衛性醫療,一些不必要的檢查、
不必要的治療,也都要做下去,即使可能對病患會有額外的傷害。可是,當你做了這些防
衛性的醫療,才能夠真正保護自己。」談起這段人生體驗,黃慧夫欲言又止,「當一個醫
生,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如何盡心盡力治療病人,而是如何先保護好自己,……」
會後,他向《信傳媒》表示,任何檢查都有正反兩面,因此,在他所受的醫學教育裡面,
如果病人沒有症狀、相關表徵,卻要做無謂的檢查,除了浪費醫療資源,對病人也是一種
傷害,「但是我經歷過這一段路以後,我發現,原來法院的高標準,是要醫生做好防衛性
醫療,也就是說,一些額外或不必要的檢查,有做,才能證明你的判斷是對的,這個聽起
來是非常荒謬的。」
要在時限內和死神搶人,談何容易。也因為醫療糾紛牽涉許多常人難以理解的專業,即使
同屬醫界,不同名醫也可能出現迥異看法,更遑論你我。一件官司的誰對誰錯,在法治國
家,只能留給法官傷腦筋,但要求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卻是人人可以發聲,這也是黃慧
夫心裡最想說的一段話,「我沒有要求很多,我只要求一個公平審理的過程……」
黃慧夫訴說著自己心情,神情語調宛如槁木死灰。(攝影/記者徐珍翔)
作者: Kevin901227 (大隱隱於市)   2018-03-24 10:34:00
黃達夫表示:
作者: hahahahaha (HA*5)   2018-03-24 10:54:00
羅慧夫表示:
作者: lippincott (圖書)   2018-03-24 12:31:00
達天:當醫生怕糾紛怎麼救人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8-03-24 16:09:00
黃達天:???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3-24 20:13:00
推防禦型醫療,幫健保省錢結果自己被告划不來
作者: jovis (Bella!Italia)   2018-03-24 23:05:00
達天: 還是腫瘤醫院最好,不用開急診,而且有問題的病患會自行轉院XD
作者: jiinder (bosscch)   2018-03-25 18:22:00
唉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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