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糾法引入道歉法則 醫護道歉不做訴訟佐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1-20 15:17:14
醫糾法引入道歉法則 醫護道歉不做訴訟佐證
發稿時間:2018/01/19 21:49最新更新:2018/01/19 22:09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1190348-1.aspx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9日電)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出爐,明訂
一定規模醫療機構應設關懷小組,即時向遭遇醫療糾紛事故的病家說明溝
通,並引入道歉法則,鼓勵醫護人員表達歉意,促進醫病諒解。
立法院2017年底透過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將醫師與醫事人員的醫療
刑責合理化,期盼能減少醫師被濫訴問題;立法院會當時也通過附帶決議,
要求衛生福利部在今年1月底前將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民眾遇到醫
療糾紛常會訴訟,主要是醫療資訊的落差、說明溝通不夠的問題。當案件
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會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但醫審會鑑定的結果,醫
療有疏失者不到10%,且最終由檢察官起訴者不到3%,顯見大部分沒有疏失。
衛福部已完成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從事故發生時即時的溝通說明
著手,100床以上醫院必須成立有法律、心理背景專業人員在內的關懷小組;
99床以下的醫療機構和診所則可指定專責人員或委託專業機構處理,鼓勵
醫事人員第一時間向病家表達關懷和善意。
如果第一階段的溝通說明無法奏效,石崇良表示,草案建立醫療爭議調解
機制,由地方衛生局成立醫療爭議的調解會,醫病雙方都必須出席,且調
解過程導入第三方專業意見,可釐清醫病雙方爭點,跳脫公說公有理、婆
說婆有理的僵局,民眾在調解過程都不需要負擔費用。
草案也規定,所有醫療糾紛民刑事案件都要先經調解,經調解失敗才能進
行訴訟;但不會侵犯民眾訴訟權。
石崇良說,新法也明文規定系統除錯,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風險控管機制。
對重大醫療事故要有根本原因分析跟改善措施,且必須通報。這些系統除
錯內容不能做為訴訟的證據跟行政處分的依據,讓醫院更有空間誠實以對。
若有重大醫療事件,石崇良說,新法若經通過,主管機關可組外部調查小
組介入調查,進行系統除錯,並公布調查報告給其他醫院,讓其他醫院有
機會可以學習。
草案引入「道歉法則」,但實務運作上,曾有兒科大老形容,若向病家道
歉,等同承認錯誤,就像是「拿把刀架在脖子上」,和解價錢就隨便對方
開,也是醫護不願道歉的癥結。
石崇良說,有些民眾遇到醫療糾紛事件,「要的只是一個道歉」,也希望
了解事件狀況,期盼心裡得到安慰。引入道歉法則,醫護表達歉意、同理
和撫慰,但這不會成為訴訟的佐證,希望促進醫病雙方諒解。
先前曾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但因牽涉「賠償」問題
,對於誰該負擔賠償金難有共識,立法卡關。
石崇良表示,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完全不觸及賠償,「先擱置爭議」,
由醫病雙方自行談和解金。目前雖有生產事故補償,但醫療糾紛樣態多元,
跟生產狀況不同,很難定義什麼情況要補償、該由誰負責補償。
有關法案進度,石崇良表示,衛福部已擬妥條文,預計下週送到行政院。
衛福部也曾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此案,賴清德非常重視,此案應可列入
立法院下會期的優先法案。1070119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8-01-20 16:15:00
我都只說很遺憾 絕對不說抱歉家屬太恐怖
作者: gr1031 (G.R.)   2018-01-20 16:29:00
要的只是一個道歉
作者: k32650805 (Lukas)   2018-01-20 17:45:00
聊表遺憾
作者: wrap (包裝)   2018-01-20 17:50:00
真的沒錯也道歉?那你完了,賠更多
作者: bathape (Vesalius)   2018-01-20 18:37:00
衛福部下可設個道歉司應該更有誠意
作者: a121980121 (a121980121)   2018-01-20 19:19:00
沒錯幹嘛道歉....
作者: dashon (lol)   2018-01-20 19:33:00
乾脆醫院設道歉部 專門土下座跟切腹謝罪好了
作者: bce (歸雲)   2018-01-20 19:57:00
以前上醫療法規時,律師千交代萬交代,絕對不能說抱歉,對不起況且以台灣社會氛圍,表達歉意絕對不會促進醫病諒解,只會讓人死咬住"你就是錯了,不然你怎麼會道歉"的境地中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8-01-20 20:02:00
千萬不可以道歉,只能說遺憾 不然必死 台灣人不可以用理性看待 XD
作者: 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   2018-01-20 20:56:00
沒辦法,在台灣死不認錯不要臉才是王道
作者: k8543 (6.30)   2018-01-20 23:54:00
問題上一個不認錯的要關10個月
作者: NiseMan (-.-a)   2018-01-21 05:57:00
沒錯絕對不道歉!
作者: EBVirus (洨洨積極哥)   2018-01-21 07:47:00
道歉時是不是該露出...喔不,是要拿出"誠意"
作者: jeff52 (Jeff)   2018-01-21 11:01:00
對台灣人不能太好,永遠都會出現狗屁倒灶的事學馬英九依法行政才是王道
作者: 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2018-01-21 12:25:00
石崇良這種光想當官的真是醫界之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1-21 13:10:00
道歉要露出錢包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1-21 17:19:00
道歉不能做訴訟佐證但會成為法官心證。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1-21 23:16:00
明顯沒錯道歉不就被當成證據了嗎?以台灣民眾水準,會告你的,道歉完求償更多為什麼姓石的一直不換位子啊?明明做的不好吧?
作者: Liszt1025 (壹零貳伍)   2018-01-22 06:23:00
醫學倫理課程都說要道歉並且表現同理家屬就會原諒你了啊,嘴砲
作者: snakepan (Snake)   2018-01-22 14:20:00
道歉就輸了不是嗎
作者: bouxaoy   2018-01-22 19:34:00
千萬不能在法庭認罪,認罪就輸了
作者: x284yk6cjo5 (腦叮噹)   2018-01-26 12:20:00
一定會被咬說道歉就是認錯啊 推講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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