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被醫院追討薪資

作者: surfinglin (Deutschland!!!)   2017-12-11 22:52:08
現在在B醫院工作
以前工作的A醫院的同事打電話來問有沒有收到通知
一問之下才知道A醫院突然說「8年來某個項目的ppf比例算錯,多算給大家了」
「要求所有拿過這項ppf的主治醫師全數返還8年來溢領的部分」
這合理嗎??!!
不曉得有沒有板友遇過類似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謝謝!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7-12-11 22:53:00
直接嗆他法院見R 醫院一堆可以檢舉的東西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11 23:17:00
理論上要返還,醫院可以告你侵占,不過只是理論不過如果有因為發錯造成你的損失,例如被多扣所得稅,你可以跟他們要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7-12-11 23:59:00
請他舉證6年來PPF的計算方法 拿來公開 這價值比錢還多要告你侵占就要舉證計算方法跟數量 而且要公開很多醫院根本就不想讓人知道
作者: pterosaur (香格里拉)   2017-12-12 00:28:00
如果算是醫師看病報酬的話,依民法第127條第4款,超過兩年的你可以不付!但如果你主動給的話,醫院本身有請求權,你就要不回來了!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12-12 00:51:00
邏輯上 我相信五樓說的... 看有沒有法律相關回答
作者: segga (GJ)   2017-12-12 01:10:00
一通電話就要那麼多錢 頗呵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12-12 01:47:00
還啊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7-12-12 03:24:00
XDDDD過八年才知道喔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2-12 07:24:00
拉板凳看好戲
作者: giadruu (酸民何其多)   2017-12-12 07:31:00
告不成侵佔的,侵佔的前提是你知情而且蓄意,它寄這封信給你就代表你毫不知情啊,何來侵佔?
作者: bathape (Vesalius)   2017-12-12 07:32:00
請醫院舉證PPF公開計算方式
作者: skypray (城裡的月光)   2017-12-12 07:44:00
45項健保檢查被設成自費,兩者抽成不同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12 07:44:00
如果事後告知而不返還應該也構成蓄意條件,而民法127條好像應該是指醫師對資方的請求權,不過要求醫院公開
作者: skypray (城裡的月光)   2017-12-12 07:46:00
所以有開相關檢查的人,會被追繳溢領金額(自費—健保)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12 07:46:00
PPF計算方式應該算是可以作為防禦手段,大部分醫院的
作者: skypray (城裡的月光)   2017-12-12 07:47:00
在職者可上系統查每一筆溢領金額,離職者只能問人資室了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12 07:47:00
PPF計算都不公開透明而且隔了8年才發現也神奇,是公立還是私人醫院?
作者: rucwmj273b (嚕克我麻吉)   2017-12-12 08:46:00
拉板凳
作者: Tosca (hi)   2017-12-12 08:47:00
法院見阿 有膽八年來帳戶全部公開給法官看XD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7-12-12 08:52:00
根本不用鳥他,一開始有談好計算方式嗎?說算錯就錯喔
作者: nephrologist (內佛羅聚史特)   2017-12-12 09:02:00
可能有不當得利 不過像大家說的 前提要醫院敢公開PPF方式 且當時合約有PPF公式 不然不用理他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7-12-12 09:14:00
大家的醫院有公佈pf計算方式嗎 敝院是沒有
作者: hygen (海波)   2017-12-12 09:18:00
ppf不就是拿醫師賺的錢扣掉一些才發給醫師?醫師從來只有少領,哪來溢領阿??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7-12-12 10:18:00
這什麼鬼...
作者: tatata (tt)   2017-12-12 10:29:00
醫院是被健保追繳久了 想說自己也來追繳醫師薪水看看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7-12-12 10:30:00
真的還醫院搞不好還跟你追八年來的利息XDDDD
作者: SAC0724 (ㄚ源)   2017-12-12 11:46:00
請公佈醫院拜託
作者: richard85 (@.@)   2017-12-12 11:52:00
說侵占或民法127第四款的不懂不要亂說侵占須有一個對外法律關係(指定用途),而未使用在該用途23上1830例+司法院72廳刑一177號勞雇內部薪資計算不會有刑法問題這次事件再次顯示工會的無能與大老掌控還虧這家醫院是全國第一間成立企業工會的醫院民法127四款對象是醫療使用者(病人),要催他2年內繳清時間過了,仍然有請求權,只是對方可以在法院抗辯不給錢醫院要錢會以民法179不當得利,要件有四個1.對方給付2.1.對方給付2.己方得利3.致對方損失4.無法律上原因攻防大概都在第4,基本上醫院很難舉證,所以通常會要跟你用優惠還款方式來誘引你跟他簽一份協議書,簽了就有債務醫院也不敢奢望全部要回來,能要多少算多少,不簽他不能拿你怎樣,他告你會傷人100自損200,他fire你等著上新聞而且會有勞資爭議糾紛及資遣費問題,更有可能驚動勞動部上一句更改,勞動部把醫師排除勞基法適用,所以沒有上述的問題,受僱醫師的悲傷
作者: Newstart (振作起來的理由)   2017-12-12 13:02:00
樓上好猛
作者: changmada (馬大)   2017-12-12 13:58:00
好專業的推文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12 14:16:00
r大好厲害
作者: surfinglin (Deutschland!!!)   2017-12-12 14:24:00
如果還在A醫院工作的同事,不簽這些「優惠還款條款」也會擔心後續在醫院會不會有哪些隱形的「被對待」
作者: topaaron12 (阿布)   2017-12-12 14:40:00
區區一家醫院而已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12 19:03:00
果然有強者推文了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7-12-12 21:24:00
主張上 他可以主張計算錯誤要你繳回 但是有沒有錯誤是法院判斷的 不是他說的 主張者需要公布詳細情況讓法院去判斷 我也只要求這樣 而且以後大家都知道而且常態性計算錯誤 那表示醫院管理上有問題應該也要請主管機關介入處理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2-12 21:31:00
公立還私立的啊?好想知道是哪家
作者: surfinglin (Deutschland!!!)   2017-12-12 22:35:00
謝謝大家!
作者: davidlin99 (NIL)   2017-12-13 08:24:00
大概是醫院來個大查帳,會計突然發現有問題,但是不追要自己吃下來,只好看看有沒有好心人幫忙吃....之前也發生過,轉錯薪資,突然變多,但是時間很近,就轉還給他,但是差了7-8年,基本上不理他,發票都丟了稅都繳了.....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7-12-13 09:49:00
嘉基?
作者: sd231 (sd231)   2017-12-13 18:23:00
什麼醫院啊?那他少發的也有要補發嗎?
作者: t20317 (尋夢的少年)   2017-12-16 18:42:00
高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