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tos (gatos)
2017-07-14 14:27:52代po
小弟目前想從現在的醫院離職,無奈被百般刁難
問題一,合約裡面是說離職前一個月提出就可以
否則須罰違約金一個月月薪
我去找人事室拿離職單,結果人事室不給
當然也有跟科內boss提及這件事,結果可想而知
請問只要告知即可嗎,還是需要主管簽離職單才算數
但如果只須告知,我需要做甚麼當作證據嗎?
問題二.當初一時不察,人事室說需要幫我們職登,醫師證書目前還押在那邊
如果對方堅持不給,有甚麼應對方式嗎
聽說去衛生局(醫師公會)辦切結也可以?
但是沒有證書被扣的狀態下
如果重新申請醫師證書,辦理切結,離職,這樣可行
嗎?
原本說至少好聚少散,但是目前看起來難度有點高
感謝各位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願望)
2017-07-14 14:34:00跟老闆講不算數喔,我當初過年後就跟老闆講了五月去跟人事室辦說要提早兩個月,不然要賠一個月的全薪醫院是以人事室那邊的公文為主,口說不算數我們醫院就算你不簽下一年度的聘書也不等於同意你離職人事室不給離職單不合理,有需要都可以找XX盟
作者:
aracian (arabian-c)
2017-07-14 16:15:00隨便他們說規定,不過老實講全部鬧上法院後這些都會無效是說這看起來也是分身帳號.... 有這麼害怕嗎?
作者:
zwy (瑞士刀)
2017-07-14 18:04:00很簡單,去找個立委或議員告訴這些人要開記者會鬧上媒體這些人平常跩的二五八萬的,最怕的就是這一套
作者: SCID 2017-07-14 21:24:00
有點好奇人事室是都白癡? 搞這種小手段明明沒效還硬要搞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14 21:32:00樓上 有些人就吃這一套
作者:
hitoma 2017-07-14 21:33:00醫院的這些單位都很跩, 說什麼規定一大廢話
作者: VeryFunPeter 2017-07-15 12:07:00
我看過最簡單的一招。就是每次值班都曠職,沒兩個禮拜就準你離職了,符合合約,不砍你薪水。
開始請事假.........請到被離職.....畢竟值班曠職,可能會有醫糾問題(對病患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