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只是clerk一枚,最近被一位科法所的朋友問到一些問題答不出來,不知道板上的
大家會不會這些醫事經營的問題:
1.醫療財團法人中有設立哪些非正式單位或職位? 如:董事長下設立幕僚性質的非正
式單位("董辦"),
設立這些 非正式職位 的優缺點是什麼?
2.一般企業 投資建立診所連鎖集團 (大學眼科、愛爾麗診所...) 他們是與 診所醫生有
簽"什麼樣子約定" 使得出錢的企業可以 :(1)確保掌控診所的經營 掛名的醫生不會
干預 以及 (2)如何使診所每個月將診所盈餘 進入到企業帳戶 ?
3.這些投資經營的企業 是不是必須有什麼管道,才能投資經營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