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教關於離職的問題!!!!!

作者: ellinghello (誤入叢林)   2014-11-15 14:22:31
各位醫學版版友們好:
我目前在一間區域型醫院上班
因特殊原因想離職(末段會提及)
但是醫院卻回說=>
1、要工作滿一年才可以提離職
2、離職要四個月前提出,不然要罰兩個月薪水
但是在簽約時合約僅載明要四個月前提出辭呈
並沒有第一點的規定
我之前都在醫學中心工作
最多就是2個月前提離職
就不算違約也不用賠錢
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工作多久才可提離職
我知道醫師在合理工時部份並不適用勞基法
但想請問離職方面有受勞基法保障嗎?
謝謝
========以下是我的遭遇=========================
其實我並不想那麼快離職(一直搬家或換工作也很累)
我算約聘醫師
約應該ㄧ年一簽
但是因為主任現在正跟另一位醫師因簽約的問題鬧得很不愉快
所以主任日前忽然跟我說以後就不再跟我簽任何契約
只要我沒提離職我就ㄧ直作下去 (聽起來很像簽了終生賣身契)
但是如果不每年簽約
我的工作就很沒保障
不定期簽約 不就代表我如果讓他不高興的話
他一聲令下我就一定要馬上離開
但是相反的
我想離開卻必須四個月前提出
否則就要賠償兩個月的月薪
因為怎麼想都很不合理
我後來就提離職
院方問原因後
就跟院方告知這件事
但院方不僅不制止這種情況
還強調要作滿一年才可離職
現在院方扣住離職單不給我
ㄧ直叫我跟主任談談
日子一天拖過一天
現在每天老闆常把他自己份內該做的事給我作
我也不敢拒絕
現在每天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原本以為有如此不合理的狀況院方會幫忙
但現在卻感覺有點沆瀣一氣的感覺
我更不敢去找新工作
因為也不敢承諾對方哪天可以到職
想請問各位版友有遇過這種事情嗎
可否教教我要如果妥善處理呢?
我現在只求能早日全身而退
就算賠償也無所謂
但院方卻一直抓著一定要作滿一年才可離職的規定
我現在還要半年後才滿一年
但主任現在就已經看我不順眼
想離職卻求而不得
我該怎麼辦呢?
謝謝大家,感激不盡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4-11-15 15:54:00
不要鳥離職程序,直接到當地衛生局撤掉執業登記離職程序上面寫的一堆東西都是醫院自爽而已領到當月薪水就可以閃了
作者: fastcar (22f 薩魯曼)   2014-11-15 17:16:00
證書都在手上吧 那就直接去醫師公會和衛生局辦理離職不用鳥醫院的證明去公會 填離職證明切結書 再去衛生局就可以啦
作者: treewing (wing)   2014-11-15 18:02:00
作者: ellinghello (誤入叢林)   2014-11-15 19:31:00
謝謝大家^_^
作者: yamatai (迴避性人格障礙症)   2014-11-15 22:38:00
離職程序有一點有差 就是離職儲金 沒跑完那筆錢扣在醫院既然你上班不到一年 就完全不用理醫院也可以離職不過你最好有書面的辭職證明 以前萬一醫院用曠職對你求償可以證明你跟醫院說下個月你不會來上班就好
作者: jeopardize (jeopardize)   2014-11-15 23:43:00
其實...你只要一直打主任槍 他就不爽 就把你fire不就達到你的需求了? 再者 如果你打他槍 他也不會fire你 誰需要誰 其實也很清楚了 XD
作者: peck (peck)   2014-11-16 10:29:00
只要在人資室發飆,說你已請教過律師,離職是你的基本權益如果院方堅持侵你的權益,將提出告訴,這麼做就變成院方去勸主任讓你離職了 (四個月前提出的規定還是要遵守)醫師來來去去對醫院再稀鬆平常不過,這個案例是主任和院方承辦人員作威作福,講到提告他們就怕了,還要小心勿告知未來去向,以你們主任的個性,如果他知道應該會打電話過去婊你(記得烙話,X月X日(辭呈提出後4個月)若無法順利離職,就提告)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4-11-18 08:33:00
沒有簽約持續工作,不定期契約,其實對員工的工作期間保障,比明文契約更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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