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燙傷嬰兒硬拗成泡泡龍 家屬淚訴醫院不聞

作者: mati2900 (Vanquish)   2014-08-22 17:05: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22/456409/
2014年08月22日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台南虞姓婦人5月在台南大安婦幼醫院產下葉姓
女嬰,護士替女嬰洗澡時造成燙傷,但醫師轉診時填寫「泡泡龍症」,疑似刻意隱匿病情
。家屬出席記者會淚訴,3個月事件爆發至今,大安醫院不曾談過醫療賠償,目前已準備
提告偽造文書罪及過失傷害罪。黃偉哲痛批,洗澡燙傷卻變成基因突變,大安醫院明顯用
專業呼攏家屬。
消保會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案情明顯是醫院的重大疏失,懷疑有隱匿案情,將和衛福部調
查、處分相關醫療人員。吳呼籲,一般民眾發生類似事件,可先向地方衛生局求助。衛福
部社會家庭署副組長林資芮說,因醫療糾紛屬於醫事司職權,會再帶意見回衛福部。
《蘋果》5月報導,醫師楊為傑辯稱當時不知有燙傷,才研判為泡泡龍症,大安醫院也允
諾負擔所有醫療費用;大安院長室胡專員說,這是「新進護理人員經驗不足的人為疏失」
,會懲處;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說,已要醫院說明,並督導改善。
女嬰的阿嬤在記者會上控訴,當時黃姓護士明明告訴醫師楊為傑有燒燙傷狀況,但楊在轉
診單上寫泡泡龍症狀,毫無註明燒燙傷狀況。雖然加護病房費用疑由大安醫院支付,但家
屬至今沒拿到任何醫療賠償,「報載的12萬元都沒有,半銀角都沒有」;虞姓婦人則說,
現在女童每天都要復健按摩,還要照料3個小孩,現在已經筋疲力盡。
媒體詢問衛福部,為何事發3個月到現在,衛福部都沒有介入?難道要等到法院宣判他有
過失傷害罪才能吊銷醫師執照嗎?林資芮回應,因案件屬醫事司主管,會再帶回相關資料
回部裡研議,對於媒體疑問沒正面回應。(郭建伸/台北報導)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4-08-22 17:20:00
吊銷職照咧 請問人是他燙的嗎 夠了沒要判也是那護士燙的 跟那位醫師何干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8-22 17:25: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g_wlEnLHUM已經一個月了~ 01:20處院方提起家屬要求三千萬 這兩天新聞是看到阿嬤堅持沒這件事 但01:40繞過長桌拉住醫師領子拖行要做何解釋呢?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4-08-22 17:53:00
在沒有明確的Hx狀況下要如何診斷這兩種疾病?
作者: flamer (大前田希千代後援會會長)   2014-08-22 17:58:00
噗 要是知道這家人最近又告了誰....保證笑死
作者: hinuwolf (咪~)   2014-08-22 19:20:00
該不會連接手醫院也遭殃吧?- -
作者: embc05   2014-08-22 19:25:00
幹! 垃圾醫院
作者: arknoah (酪梨)   2014-08-22 19:38:00
樓上你...
作者: cybeara   2014-08-22 21:15:00
9樓說對了~ 有照的有care過的全遭殃 扯到想翻桌了~
作者: leedentist   2014-08-22 21:20:00
真他媽的垃圾鯛民!
作者: syngejassmin   2014-08-22 21:41:00
家屬非常無理 超級誇張
作者: hesitates (....)   2014-08-22 21:44:00
其實一開始家屬態度還好 為啥後來變這麼多呢??是不是有專業的醫鬧在裡面指點?? 有沒有掛??
作者: syngejassmin   2014-08-22 21:48:00
家屬態度從一開始就很誇張了 非常無理
作者: RooSir (魯蛇)   2014-08-22 21:57:00
成大延誤治療?
作者: santein (跟著感覺走)   2014-08-22 21:58:00
都沒有人關心護理師的說詞真偽嗎?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8-22 22:02:00
最早「醫院說」護理人員隱瞞,現在「家屬說」她一開始找醫師時就有告知水溫高;前者醫院可設停損,後者可拉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2 22:05:00
垃圾醫院 也沒說錯啊這件事誰要負責? 護士 和 醫院負責人啊請問醫院負責人在哪 有人知道他姓啥名啥嗎協調會 放沒犯錯的醫師在那邊被打3000萬是太誇張 但從頭到尾 醫院開那甚麼芭樂價?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8-22 22:11:00
高連帶賠償責任及$$$。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2 22:13:00
呵 如果護士真的還要再說詞反覆 就連她一塊告啊上法院 大家講清楚 到底誰再騙誰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8-22 22:13:00
不過目前新聞雙方都否認對方講的二十多萬、三千萬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2 22:15:00
我聽說院方是開20~30w啦 這價碼我都覺得很扯擺明沒誠意要玩討價還價院方有放女嬰恢復後照片 皮是好了但有色素沉著美觀問題未來恢復到幾% 還很難說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2 23:21:00
誠心請教holyhelm,您覺得30萬沒誠意,那多少才有誠意呢?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4-08-22 23:41:00
可能是3000萬吧 至少我覺得3000萬挺有誠意 >.^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0:18:00
幾萬有誠意,這你們自己想吧!我願意用我好幾年的收入換我小孩的完美小屁股,你們呢^^
作者: An (柯肥)   2014-08-23 00:25:00
換別人小孩的屁股也可以嗎? 0.<
作者: Blockbuster ("Da Kid")   2014-08-23 00:48:00
如果小孩出生健康小屁屁也完美,請H大別忘了你說的話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0:49:00
聽不懂樓上你在說啥
作者: marisaac (有足球就是天堂)   2014-08-23 01:05:00
還不就選舉要到了 要出來作秀了啊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07:00
所以holyhelm認為起碼要兩年年薪(240萬)才算是有誠意?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10:00
啊 被小看了....見仁見智啦 賺得多賠得也多不是?人命一條多少 體傷多少 多少些公定價可參考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12:00
holyhelm您要不要乾脆一點說個數字嘛...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12:00
剩下的誠意部分...說實在看個人感覺吧 這過失是否誇張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13:00
小弟孤陋寡聞,只聽過砂石車輾死人公定價200萬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14:00
個人認為30萬真的很少.... 如果是我這麼白目燙別人剛出生的小孩, 說實在200 300w如果ok 我沒問題是啊 造成傷殘更貴 所以砂石車寧願碾死人如果在你心中 真的人命只值200萬 終身疤痕只值30萬那我也沒辦法 只能說 鬼島大家自求多福囉
作者: miland (耶)   2014-08-23 01:20:00
說30萬少,要明確數字又說看誠意~要個十億如何?反正誠意呀!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21:00
cat5819換我反問你 如果你小孩一出生就被這樣燙多少的誠意你能接受呢 說個數字聽聽?
作者: miland (耶)   2014-08-23 01:22:00
人命無價嘛~疑?好像沒有出人命耶~那半價五億好了,誠意嘛~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22:00
殺價要有誠意 喊價也要有誠意 本來就是這樣才能協調家屬喊3000w也是沒誠意的喊法, 挑明了要戰miland那你覺得多少剛剛好?現在開放大家喊價喔~~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26:00
如果是目前醫院的處理態度,50萬可接受http://www.ybl-clinic.com.tw/news_info.php?id=94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29:00
所以你50w的標準何在? 你不也覺得院方30w太少了嗎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31:00
所以holyhelm覺得「非蓄意」造成永久疤痕,要求對方將往後幾年的所得全部交出才是有誠意的表現?
作者: alexwucs (陽光宅男)   2014-08-23 01:31:00
覺得少就去告~走正當法律途徑 相信大家都支持而不是找媒體找立委拼命抹黑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32:00
看人囉 你覺得3000w太誇張 30w太少 還不是你自己的標準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32:00
(況且看復原圖,一年後會剩下多少疤痕我很懷疑...)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33:00
復原圖光這幾張就看到不少色素沈著 難說喔...我從來沒有支持過家屬的說法 我在八卦版都有推文
作者: alexwucs (陽光宅男)   2014-08-23 01:34:00
既然大家標準都不同那就法院見嘛=___=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34:00
我支持法院講 因為和解破局 會破局的原因 兩邊都有責任喊價的沒誠意 殺價的也沒誠意 不就這樣?
作者: miland (耶)   2014-08-23 01:35:00
我只覺得鬧到沒醫師,在鬼島要自求多福的是誰?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1:35:00
此體系還有沒誠意的case不方便說 想知道可以丟我水球miland 我沒有挺過家屬 謝謝
作者: cat5819 (- -")   2014-08-23 01:37:00
我知道是數字每個人自有標準,但是您和我也代表著社會上某些人的想法。多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對未來多少會有幫助
作者: wanderful (8-19-19-25!!)   2014-08-23 03:59:00
認為院方沒誠意+1認為醫院負責醫師完全不保護背黑鍋醫師+1這件事的賠償金額,應該在50-100萬合理。而有幾點該釐1.這疤與色素沈澱,若在大人,算是不嚴重但這是個newborn, 長大後這個疤痕是難看的而且size可不像現在看到這麼不起眼2. 大人可以雷射除色素,小孩暫時還不適合3. 還沒有小孩的人可能低估這個疤痕嚴重性4. 但是家屬會極端放大這個嚴重性畢竟他們也不懂,而且只能盡可能拿錢給小孩,以彌補自己罪惡感,家屬求償高正常5. 但顧及醫學上可判斷這疤痕未影響器官、肢體功能與活動(根據報載,我沒看過病人)加上考量物價、病家收入、精神補償50-100萬應該合理6. 該是醫院負責人出面的時候了,醫師不該再背黑鍋P.S. 台南300萬可以買到一間公寓,賠到300算是很高價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8-23 04:51:00
沒有小孩的人可能低估這個疤痕嚴重性+1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4-08-23 07:26:00
我也覺得家屬會不爽是合情理的一群家屬在一起,情緒醞釀久了什麼作為都有可能醫院不做好停損點,對方當然會越來越不爽如果醫院在第一時間把停損點設好,主動和解包個紅包可能幾十萬就可以解決,拖久了大家都遭殃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4-08-23 08:35:00
台南300萬要買公寓...你還停在10年前喔?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08:37:00
怎麼會不行 http://ppt.cc/~I9H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08-23 08:54:00
除非你要精華地段或豪華公寓 不然300萬不會買不到公寓..這種垃圾立委 年底還要讓他選上繼續仇醫嗎.....Son of B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08-23 10:30:00
吵這個根本沒意義,那婦產科賺很大是事實,家屬獅子大開口也是事實....我支持把護士告到破產(當事者),當然婦產科也有教導不週的責任,一切上法院由法院公訂價格最合適現在這件事很清楚,婦產科一定詢問過律師,這官司打下來賠得也不會太多,加上生意根本不受這件事影響(醫鬧倒是會)所以如果是我,我也會做做樣子跟家屬開調解會,但最後一定是協調破裂走上法院一途(光聽開3000萬就決定這樣做了)就現實而言,時間拖愈久,對婦產科愈有利,這種程度的燙傷加上小孩子驚人的恢復力,拖愈久法官判得搞不好愈少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3 10:49:00
兩邊都有專業的 保險vs醫鬧 仙拼仙啦
作者: gr1031 (G.R.)   2014-08-23 15:38:00
討誠意就討誠意嘛 那麼假仙幹麻
作者: santein (跟著感覺走)   2014-08-23 16:31:00
推wanderful~ 醫師不該揹黑鍋 !!!
作者: AReed (一根蘆葦)   2014-08-23 18:20:00
生小孩就是有風險啊 看保險多少就賠多少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08-23 20:16:00
我聽來的是說 生意有被影響到了
作者: embc05   2014-08-23 21:53:00
如果是醫生的專業出問題, 導致病人出現不該出現的狀況,醫生當然有醫療責任!事情一開始, 因為燙傷要轉診, 欺騙家屬是泡泡龍, 醫生護士一定都知情。醫療疏忽可以討論, 但是想用欺騙逃避責任, 真的就是該死!
作者: zackal (lonewolf)   2014-08-24 00:06:00
當事人已經在搜証了。網友再亂說就也一起告下去。
作者: alexwucs (陽光宅男)   2014-08-24 00:35:00
樓樓上沒搞清楚狀況吧...護士沒跟醫生說水溫過高這種狀況最好是會診斷燙傷...因為情況嚴重馬上轉診哪裡不合理?
作者: nothingjust (justnothing)   2014-08-24 10:08:00
沒證據就多吃飯少說話
作者: cshl (cshl)   2014-08-24 11:45:00
按這種狀況,產科生產計畫書怎麼可能被醫界接受?出事就醫師專業問題,是要把他當成民事契約把兩邊保險和醫鬧(黑白道)全叫來簽合約書嗎?
作者: WRD (旅行是我的神)   2014-08-25 21:58:00
不太會留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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