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受僱醫納勞基法生變 衛福與勞動部續溝通

作者: xontai (古幹姊姊)   2017-11-07 12:05:22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1060044-1.aspx
受僱醫納勞基法生變 衛福與勞動部續溝通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6日電)
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今天回應住院醫師納勞基法議題時表示,勞動部希望醫師工時可
以再縮短,但衛福部也要顧慮醫院人力、服務能量,會和勞動部持續溝通。
衛生福利部曾允諾,受僱醫師在民國108年9月能納勞動基準法,工時也會逐漸調整。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
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衛福部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今年8月上路,明訂住院醫師工時從
過去單週88小時降為80小時,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
超過28小時。因工時和勞工仍有相當差距,醫事司長石崇良曾表示,將同步修醫療法,若
醫師不能順利納勞基法,就用醫療法給醫師同樣的保障。
陳時中上午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前回應「勞動部不願接受醫師工時
指引」時表示,勞動部認為工時指引的工時仍相對高,站在保護勞工立場,希望時間縮短
;但衛福部顧慮醫院人力、服務量能,「有相當的考慮」,會跟勞動部持續溝通。
此外,一例一休修法再起,護理人員擔心若修法通過,輪班間隔時間可能再縮短,「
可能出人命」。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宜民質詢時,提出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問題。
陳時中表示,護理工作是高風險、高辛苦的工作,如果沒有集中精神、適度休息,沒
辦法維持好的服務品質,還是希望護理人員可以適度休息。衛福部希望維持護理人員輪班
間隔11小時,但因應排班的特殊情況,可再協調。1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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