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衛福部推醫爭法 醫糾調處最快3個月內完成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7-09-20 16:51:16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12552
衛福部推醫爭法 醫糾調處最快3個月內完成
曠日廢時的醫糾訴訟使醫病雙方都痛苦,衛福部為解決問題,推出「醫事爭議處理法」草
案,要求全案進入司法訴訟前,需先走過一次調處程序,擬於各縣市成立醫療爭議委員會
,並由第三方獨立專責機構提供醫學及法律的雙專業初步評析,調處最快3個月可完成。
草案預計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查,最快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糾案發生,光是一審的審理判決就須3年半,且八
成民眾無勝訴機會,但冗長的訴訟卻造成醫病折磨,成為醫界難題。
衛福部曾提出「醫糾法」草案,但醫界不滿以醫糾賠償基金補償病患,最終胎死腹中。衛
福部今年初再推「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與法務部合作,要求醫糾案進
司法程序前,先經衛生局的醫學及法律專家雙調處,全案於90天內完成,共13個縣市參與
試辦。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林淑芬坦言,不管是怎樣的方式,其實民眾只是想知道事實真相。該部
重新修正醫糾法草案,把補償機制擱置,重新推出新的「醫爭法」,強制100床以上的醫
院成立關懷小組,當醫糾案發生就介入溝通。
另外,衛福部會以基金會等方式,輔導成立第三方專責機構,聘醫學與法律專家「初步評
析」以供調處。初步評析就是醫療鑑定,但衛福部醫審會所做的醫療鑑定僅接受來自司法
檢察機關的委託,為不讓民眾搞混,改稱初步評析。
石崇良表說,醫爭法草案著眼於調處制度的建立,每次調處須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再
延長3個月,但延長次數以1次為限,避免調處時間太長;若調處時,發生醫糾的醫療機構
拒絕提供資料,草案也明訂罰責,可依法開罰。
林淑芬說,如此一來,等於民眾多一條管道可循,透過初步評析了解事件真相,知勝訴率
不高,可能放棄提告。若執意要告,不會限制民眾提訟權,但司法單位仍會把醫糾案轉給
衛生局做調處,再轉送第三方專責機構進行初步評析,「調處」步驟一定得做。
(聯合報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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