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1日
知名人氣部落客「維尼媽」張曉蟬,4年前兒子手指受傷,前往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就醫,
她因細故與醫師廖峻毅發生爭執,事後竟在部落格上影射醫師收紅包,遭對方提告。最高
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定張未經查證,誣指醫師收紅包,已侵害對方名譽,今日判張女須
賠償50萬元,並於報紙、網站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張曉蟬從98年起在痞客邦經營「維尼的幸福花園」部落格,發表親子生活文章,是人氣部
落格版主,她並經常受邀參加「爸媽冏很大」、「國光幫幫忙」等電視談話性節目,具有
高知名度與許多死忠網路粉絲。
判決指出,99年3月20日上午,張女的1歲幼子因右手無名指受傷,指甲及一小塊肉掉落,
她於是將兒子送往新北市新店區的慈濟台北分院救治。當時任醫院整形外科醫師的廖峻毅
,檢查完張女兒子的傷口後,告知對方可採縫合手術,但須先禁食8小時,加上醫院也要
安排手術房,張女不耐久候,決定轉院。
事後,張女竟於「維尼的幸福花園」部落格,發表「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紀錄全案難
熬的15小時」文章,指她們因為沒有包紅包,等不到手術房,沒有送紅包,遭到冷漠對待
,影射院方延遲手術是因她沒有包紅包給廖峻毅醫師。
張女的網路文章張貼後,被網友瘋狂轉載,並有人跟著痛罵醫師收紅包;廖峻毅醫師認為
,張的不實指控,導致他名譽受損,並因此離開慈濟醫院,於是一狀告上法院,對張女提
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刑事部分,張女獲判無罪定讞。民事部分,高院認定張女在沒有證據、合理查證的情況下
,影射廖峻毅是無德且惟利是圖的惡劣醫師,造成對方名譽損害,判決張女須賠償50萬元
,並於痞客邦網站首頁、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張不服提上訴,21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定
讞。
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2100274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