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14/1556374.htm
2005年9月,台中市一中商圈知名美食攤商「香腸王」沈聯旺(61歲)家暴同居謝姓女友
,目擊謝女被施暴的「小美」,因有靈異體質,之後便經常夢見一個全身赤裸的女子對著
她喊「我好冷」,她多次半夜驚醒,全身起雞皮疙瘩,沒想到竟然因而揭開10年前的殺人
棄屍案,讓已成枯骨的無名屍沉冤昭雪。
這起沉冤10年的命案,謝女供稱,有一天,沈聯旺將羅愛珍迷昏,全身赤裸用棉被捆著,
載到她住處樓下,說:「妳要交代,我給你」,然後,她目睹沈聯旺棄屍過程。幸好當時
檢察官不准火葬,10年後開棺驗屍,說也奇怪,謝女上香時,三支香全部斷掉,她知道死
者不原諒她,嚇得跪地求饒。
謝女告訴警方,10年前,有天晚上,沈聯旺駕著貨車,把她叫到樓下,她見到貨車車廂裡
,昏迷的羅愛珍全身赤裸,裹著棉被,沈聯旺說:「妳不是要我給你交代,好,今天我就
給你」。
途中沈聯旺告訴謝女,他在酒裡摻安眠藥,讓羅愛珍喝了,這時,也不曉得羅女死活,就
將車子開到彰化縣和美鎮偏僻的「洋仔厝大排」,趁四下無人,直接將全裸的羅愛珍丟進
圳溝裡。謝女目睹整個過程,嚇得魂不附體,她不願幫忙,也不敢勸阻,之後,每當她想
離去,沈聯旺就恐嚇說要「丟掉她」!
有了謝女的供詞,還必須找到屍體,否則根本沒辦法把香腸王列為犯罪嫌疑人,於是連偵
傑調閱警方的「無名屍查詢系統」,發現在謝女供稱的地點,十年來只有一具女屍被發現
,可是,登錄時間是2015年,於是被排除。
連偵傑轉而拜訪羅愛珍前夫,並採集兩人獨生子的DNA,比對刑事局建立的DNA檔案,這一
比對之下,才知道原來一開始排除的女屍,就是羅愛珍,可能是承辦人員筆誤,把2005打
成2015。
當年曾經參與相驗的法醫高大成說,撈起的女浮屍,身上無明顯外傷,確認生前落水,因
全身浮腫、腐爛,無法採集指紋比對身分,加上死者全身赤裸,周邊卻遍尋不著衣物,研
判不是自殺就是被餵食藥物後推落大排,所以採土葬,避免火化破壞跡證。
檢察官下令開棺驗屍,奇怪的事情發生了,負責開棺取骨骸「土公仔」與到場蒐證的警員
,燒香拜拜都沒事,謝喜璇一插三炷香,卻立刻斷掉,她知道死者對她仍有怨念,馬上下
跪祈求原諒。
連偵傑告訴記者,冥冥中善惡自有報應,當初羅女被丟進大排裡,因全身赤裸,檢察官認
定是他殺,交辦彰化縣警局某刑警偵查,但他漫不經心,當一般無名屍處理。
此外,警政署也曾在羅愛珍兄長跨海陳情後,命太平分局調查,但承辦人員敷衍了事,這
兩名警察,後來都因案被撤職,離開警界。連偵傑說,當然是這兩名同仁行為不端才會出
事,但或許是無形的力量導致東窗事發,也說不定。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雖然香腸王矢口否認到底,但法官認為,謝女從未在彰化居住,卻能
明確說出被丟入大排內的是裸體女屍、羅女落水地點,且通過測謊,加上羅女被撈起時經
法醫驗屍,確認生前落水,採信謝女證詞,判處香腸王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