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214shake (bananaking)
2019-02-08 00:13:14原文網址:https://www.reddit.com/r/nosleep/comments/95ln8o/dear_scammer/
原文標題:Dear Scammer
有誤煩請指正!
作者:
YueHun (YueHun)
2019-02-08 00:45:00好可怕QQ
作者:
x851221 (SuperDog)
2019-02-08 01:01:00說不定這媽媽第二份工作只是把自己的帳戶賣掉當人頭養女兒而已QQ
作者: piglooky (austinpig) 2019-02-08 02:59:00
騙人幾佰鎂的代價還真大 QQ
作者: v28229333 (只能這樣囉) 2019-02-08 04:26:00
詐騙的都該受到這樣的待遇 呵呵罪不致死 但是詐的錢可能是最後生機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19-02-08 05:25:00所以是大女兒被拉去賣淫 二女兒賣器官 寶寶被吃了嗎…坦白說 有點噁心 而且10樓 我不認為這是那三個孩子應該受到的待遇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9-02-08 07:40:00
人頭帳戶吧,不然就是類似小幫手的雙重詐騙
這樣子那個媽媽才會知道什麼叫“痛”寶寶應該是直接被賣掉吧
作者:
x851221 (SuperDog)
2019-02-08 09:01:00樓上 寶寶那段很明顯是拿寶寶來溫飽兒子啊...
作者:
Lingrass (millennium_lingrass)
2019-02-08 10:22:00可能搞錯人好可怕QAQ
作者:
Willie4 (國王的新八里東)
2019-02-08 11:04:00幻想有個淪落為詐騙天堂的小國,裡面的國民看到這篇會有多開心啊,拍成電影搞不好會賣座(?)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9-02-08 11:06:00支持這種私刑正義的推文.....你們確定這是「正義」?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9-02-08 11:11:00因為某個小島的法界完全失能才會有人去考慮這種理論上不可以也不可能接受的私刑...
覺得弄小孩很糟糕,要嘛直接抓人拷問還能把錢拿回來…
覺得是人頭帳戶的可能性很高啊…詐騙集團哪可能傻傻留線索讓你找到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9-02-08 12:31:00好險沒有貓,貓比寶寶偉大
作者:
vm00110 (C媽腦粉)
2019-02-08 12:39:00覺得父母犯錯小孩受懲罰是應該的人 我為你的孩子默哀
作者:
Plebe (香甜廢物)
2019-02-08 14:14:00謝謝翻譯幾百美金有必要這樣嗎(抖
作者: regen1999 2019-02-08 14:34:00
幾百鎂是沒必要,但幾百鎂可能是受害者最後的生機
對最後生機是那幾百鎂的人來說 任何行為都不會違反他的道德底線錢再賺就有其實是錯的 因為賺不到錢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2-08 14:53:00姑且不論真實性 確實很有「詐騙不好不要詐騙」的警世意味 如這篇所說 雖然只是幾百鎂但卻是他戶頭裡的最後一筆錢 也才因此把人逼上絕路...
作者:
SSSONIC (...)
2019-02-08 16:43:00有這些門路的人卻會窮到連飯錢都沒有?!
詐騙集團哪會用自己的本名帳戶啊 那個媽媽只是人頭而已一個缺錢只好賣帳戶的媽媽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9-02-08 17:20:00同上面SSS大,有這些門路的人會搞到身上只剩幾百還沒人可以接濟也是蠻不可思議的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9-02-08 19:17:00詐騙真的很糟糕
作者:
HANASUN (一隻鳥)
2019-02-08 19:44:00這篇適合傳給謝東霖看==XD
作者: keeneeee (草重) 2019-02-08 19:50:00
有警示意味+1。覺得主角就是被逼到絕境所以給予報復,沒什麼正不正義
作者:
goehuof (璃依)
2019-02-08 21:36:00社會上弱弱相欺的寫照,因為有限的資訊與資源只能欺壓同樣的弱者甚至同樣的被害人,背後的勢力查不到或是查到了也不敢惹Y
主角有這麼多門路跟老朋友 會窮到被詐騙就走上絕路嗎
作者:
z2941 (\(╯o╰)/)
2019-02-08 22:35:00現在的人頭帳戶都是和街友買的 誰那麼傻用自己的
偏警示意味...1來有那麼多門路,確實不太可能這樣就被逼到三餐不繼、2來不想靠門路認真工作賺錢,那也不可能高調到用這種殘忍手段,除非說他兒子被餓死而性情大變還比較有可能
作者: home1188933 2019-02-09 09:31:00
兩方面都能盡到警戒意味
作者: blue1996 (耐陰) 2019-02-09 11:53:00
人頭帳戶也活該啊 他們就是幫兇欸
作者:
money501st (moneywayne501st)
2019-02-09 12:16:00比較媽佛的是在底下說看得真爽的人吧
並不是認定『父母犯錯小孩受懲罰是應該』但是自己的親人沒有被受到同樣的待遇那些傢伙是不會反省的日本就是有個贊成廢死的律師 因為老婆被殺後立場才轉換成『反廢死』
作者: ansonvps 2019-02-09 21:07:00
現在的詐騙集團才不用買帳戶這種老舊套路,隨便偷一個帳戶資料,騙到受害者存錢以後,再去騙帳戶擁有者說"不小心搞錯了",讓人家把錢拿出來給自己就好了,這樣子還更能保障自己,所以對付帳戶擁有人根本就沒任何用啦,人家只是跟你一樣受騙的受害者而已
有啥好爽的 就算沒弄錯人 垃圾的是媽受害的是小孩....
作者:
lchun123 (該取什麼暱稱呢?)
2019-02-10 02:42:00這篇文的作者應該是才剛被詐騙而已哈哈
作者:
icyqq (眼淚人)
2019-02-10 06:48:00推 警世意味
作者:
dada8397 (我達達的馬蹄)
2019-02-10 10:42:00作者:
inking (酒窩攻擊──!)
2019-02-11 21:28:00日本律師那個不是早就被踢爆是假的?台灣也有受害者家屬支持廢死啊...
作者: bioniclezx (斷罪者青炎) 2019-02-14 23:34:00
比起什麼誰該不該受到待遇就像主角跟她兒子不該被騙一樣,她也讓對方不該被報仇的人被報仇也就是彼此彼此而已而且主角也說了她有很多門路,應該不會搞錯人
作者: yutin916 (Yu) 2019-02-15 04:23:00
挺好的,不用被三個孩子綁著還多了一筆錢,加害人成了受害者良心譴責也免了,可以展開新人生了
作者: Lolo0209 2019-02-16 21:41:00
幹有後勁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9-02-17 09:20:00詐騙跟殺人有什麼兩樣?活該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