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名單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7-05-17 01:39:10
#1P6k6_Gh Andrea0408 11-5 徵求通信
推文徵求通信 http://i.imgur.com/163gN3N.jpg
檢視如下:
→ Andrea0408: 我知道大家對文字一定會有懷疑,這是正常的,如果今 05/16 22:52
→ Andrea0408: 天沒有懷疑那就不是一般人。我也相信如果真的有人有 05/16 22:52
→ Andrea0408: 辦法知道自己前世所存在的朝代,那一定很厲害,但是你 05/16 22:52
→ Andrea0408: 往往問這些有經歷的人,都會是一樣的答案。畢竟如果連 05/16 22:53
→ Andrea0408: 朝代都能知道,那豈不是天下大亂,不只你們考證,我 05/16 22:53
→ Andrea0408: 自己也想要考證,剛剛不小心動怒了一下,還望大家不要 05/16 22:53
→ Andrea0408: 見怪,謝謝大家陪原po玩了一個下午,不過可惜的是, 05/16 22:53
→ Andrea0408: 我還是不會刪文,也不會改創作,當然你們有你們的堅 05/16 22:53
→ Andrea0408: 持,我當然也有。歷史不一定會完全正確,記憶也不會 05/16 22:53
→ Andrea0408: 完全正確,但是大家往往相信能夠所見之物,這我也是可 05/16 22:53
→ Andrea0408: 以體諒,至於大家造了些口業,當然包括我,請大家最 05/16 22:53
→ Andrea0408: 近多多行善消業障,如果能到X10,我也覺得不枉此行, 05/16 22:53
作者: Andrea0408 (Andrea)   2016-05-16 22:52:00
我知道大家對文字一定會有懷疑,這是正常的,如果今天沒有懷疑那就不是一般人。我也相信如果真的有人有辦法知道自己前世所存在的朝代,那一定很厲害,但是你往往問這些有經歷的人,都會是一樣的答案。畢竟如果連朝代都能知道,那豈不是天下大亂,不只你們考證,我自己也想要考證,剛剛不小心動怒了一下,還望大家不要見怪,謝謝大家陪原po玩了一個下午,不過可惜的是,我還是不會刪文,也不會改創作,當然你們有你們的堅持,我當然也有。歷史不一定會完全正確,記憶也不會完全正確,但是大家往往相信能夠所見之物,這我也是可以體諒,至於大家造了些口業,當然包括我,請大家最近多多行善消業障,如果能到X10,我也覺得不枉此行,畢竟大家有看到就夠了,對了早上有一個很常幫我說話的小姐,很謝謝妳,如果妳看完了可否寄信給我,我在擺個幾天看能不能噓破100。 感恩大家陪我看查歷史,十分感激。 所見不一定為真,這句話不只送給我也送給你們,大家共悉之。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7-05-17 01:42:00
推推,板主辛苦了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7-05-17 01:43:00
好桶法,辛苦了。
作者: XOEX (阿哲)   2017-05-17 01:59:00
三年是挪吒吧
作者: iverson88   2017-05-17 02:06:00
高招啊
作者: okery (葉君秦)   2017-05-17 02:39:00
最後那個是希望自認通靈者警惕吧?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7-05-17 06:16:00
三年那個超好笑 版主辛苦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7 08:29:00
耶~~我出來惹!! 空集合好笑XDD
作者: guoren (脆脆果仁)   2017-05-17 08:31:00
3年是航海王看太多吧 艾斯再世嗎(X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08:49:00
部隊就寢後那篇也明顯是創作掛經驗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1:55:00
我的出生過程為經驗 現實中無相關事件是因為我父親動用關係把事件壓下來如果版主以現實中無相關事件為由刪除 板上是否一堆文都已構成刪文條件?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08: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12:15:00
少在那邊虎爛 你父親是立委還是民代啊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15:00
救護車的人員沒送到醫院,輕則記過退職,重則犯罪耶?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16:00
而且救護人員要去哪都要回報,必須連絡醫院跟核章沒有醫院簽章,大概直接要被送懲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5-17 12:17:00
我覺得最慘的是一堆講來媽佛就不要管真假的都不去支持他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21:00
對 整天背上背超過90公斤的虎爺叫真實 動用關係叫救護車送去宮廟叫唬爛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12:23:00
你不爽可以去檢舉他啊 這不會掩蓋你就是虎爛的事實啦動用關係叫救護車 我看你是不懂救護車的出勤機制哦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24:00
我看你是不懂動用關係哦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12:26:00
別傻了孩子 虎爛也做點功課 有些東西是沒辦法唬的自己去問看看救護車有沒有辦法給你動用關係吧你乾脆說你爺爺是蔣中正 動用阿帕契 送你去宮廟好了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27:00
救護車到現場,可以選擇不上車,上車只能送到醫院...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29:00
你沒辦法的事不代表別人不行 而且檢舉根本沒屁用 飯店驚魂整篇用抄的版主也沒刪阿還是這板不接受真實經驗 最愛抄襲??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30:00
這是在說消防分隊、局、署全都被買通,119當計程車?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12:31:00
通靈王開大絕囉 你不知道不代表不存在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32:00
救護車有民間的 謝謝本來就是阿 你要證明我唬爛 請先證明不存在 不是嗎?如果幾個人不相信就構成刪文條件 板上所有經驗文都可以刪了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33:00
民間的需要動用甚麼關係拉????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5-17 12:35:00
大絕招出現了:要證明唬爛,請先證明不存在那我也要使出我方大絕招:不爽你可以去選板主~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36:00
我講認真的啦 以現實無相關為由作為刪文條件 一堆文都可以刪了啦反正我都檢舉那幾篇文了 看版主怎麼判 我再來做決定飯店驚魂到現在也沒刪 整篇用抄的掛經驗也沒事 我今天被刪只是惹到這板高層吧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5-17 12:42:00
不過最近通靈王文真的蠻多,是大家都想當索非亞嗎?@@
作者: ivla8432 (ivla)   2017-05-17 12:44:00
神諭呼叫器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48:00
民間救護車給錢就辦事,辛苦你還要動用層層層層關係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50:00
所以你認同救護車可以送廟了對吧?那我根本沒有被刪文的理由了 謝謝你幫我解套阿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2:50:00
出一張嘴說必須要動用多嚴重的關係,結果根本不用ZZzz動用關係這個謊以後不用說了,不然又要被鄉民嘴了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2:56:00
救護車送去宮廟本來就要動用關係阿 不然誰送廟阿一樣 你不相信 不代表是假的我看你們是不知道這判決的問題 今天他用 現實無相關事件為由做為刪文理由 板上哪篇經驗文有現實相關事件?代表今天他老大不爽 要把每篇經驗文都水桶也是輕而易舉
作者: gsock (急煞客)   2017-05-17 13:10:00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人真的懷胎3年生下來啦,但我倒是聽過陸橋下精障的伯伯如此自介過zz所以可能是真的吧 嘻嘻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7-05-17 13:19:00
我覺得啦,反串反過頭是會引火自焚的
作者: lanesu (新竹張泰山)   2017-05-17 13:19:00
惹到高層也想太多,不然Toler可以動用關係重選板主啊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7-05-17 13:20:00
當然也有喜歡到處放火的,這又是另一種心態了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3:27:00
我從沒想過放火 已跟版主互通私信了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7-05-17 13:32:00
例行板務溝通... 而且依法行事不是你講得那麼誇張- -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3:38:00
話說飯店那篇被檢舉的結果是?我真的很想知道怎麼處理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3:39:00
還沒處理啊 先處理我這個優質經驗文 抄襲文最優質 先放著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3:41:00
優質!!!這~~~~~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5-17 13:42:00
優質經驗文XDDDD 其實那篇真的蠻好笑的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7 14:06:00
TolerTSAI 你很好笑喔~ 你的意思就是你酒駕被抓,你不平一定要其他酒駕都被抓才行,所以只要其他酒駕沒有被抓,就不可以叛你有罪,哈哈哈阿哈 你要不要動用關係把我打爆??快!! 請你爸爸動用關係,我等你你覺得虎爛就去檢舉那篇文章嘛!!!!最好笑的就是,你又不檢舉,然後在那邊說檢舉無效檢舉無效還可以上訴到小組長那邊啊你不是很會動用關係? 動用關係也是要出力的,這麼點小事不過就叫你去置底檢舉區檢舉文章是唬爛的,你都不肯....看來你真的很不懂法律,只會動用關係.........噁心死了喔喔~~抱歉啦,我看到你跑去檢舉了,這樣不就得了???整篇推文看起來你滿眼紅別人推文比你多的....今天這件事情這麼簡單,你既然說是真的,稍微拿出一點點相關證據,不就可以證明你說的是真的??上面都說了,你要動到這麼多人證物證事證,隨便拿個資料遮住相關關鍵字,你不就可以打臉我們,把我們打臉打到死?比你在那邊哭哭筆戰好多了不是 = =不要老說我們要懷疑你們,你不知道..............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4:16:00
事實上就算創作掛經驗,寫文還是要有點本事才行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7 14:16:00
我們多期待神秘者拿出扎實證據打臉我們,我們好想被打啊~~~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4:17:00
不是經驗文就會被推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7 14:17:00
快啊快啊~~快拿證據打臉我們啊!! 求求你了大大!!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4:18:00
我幹嘛眼紅別人推文= =我從來不是一個會在意推文的人如果每篇經驗文都要求證據 那這板根本不用經驗文了 我論點就這樣我也檢舉了 看板主會怎麼判檢舉無效是在說飯店驚魂好嗎 4/26被檢舉 現在還沒事 你這要我相信檢舉有效???我四天前被檢舉 今天就被肅清了 要我相信多有效?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5-17 14:38:00
冷靜討論就好啦,這批板主也是能理性討論的類型,如果是什麼狐什麼門這些的 哼哼…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7-05-17 14:41:00
樓上某人到處發廢文 在媽佛版就變通靈王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4:46:00
沒證據也不准質疑,說了就是要信,哭哭被強迫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4:47:00
可以質疑阿 但沒證據就刪文?我持保留態度今天沒有任何一條板規是要經驗文提出證據的 而我卻因為沒證據被刪文?
作者: usagui (有流星!!)   2017-05-17 14:52:00
某T的文被刪就不爽其他人怎沒被刪,這跟被警察抓闖紅燈就嗆說只抓怎不抓別人一樣啊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4:54:00
闖紅燈是因為 違法 我今天沒違反板規 我吵的是這個
作者: usagui (有流星!!)   2017-05-17 14:54:00
要不要叫你媽出來證明她有手術刀劃不破的肚皮? 別一直針對救護車在講,秀下限真好笑唬爛文沒違反版規?????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4:55:00
如果板規有規定經驗文要附證明 我很樂意提供證據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17 15:00:00
原來是故意戰板規的人呀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5:01:00
不要隨便套帽子 謝謝我只是在替我自己申訴罷了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5:03:00
吵這個有意義嗎?是不是唬爛文大家都碼看得出來
作者: usagui (有流星!!)   2017-05-17 15:05:00
常理範圍判斷雖說主觀,但是多數人都認為你的經驗已經超出一般常理是不可能存在的,這還不虎爛?? 既然要大家認同,那就請你主動附上證據,不要用版規沒規定來推托,版規也沒規定叫你發文你幹嘛發文?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5:05:00
話別說的太早 等我檢舉的那兩篇結果出來吧所以多數人不相信就構成刪文理由?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7 15:08:00
如果唬爛經驗文不用被刪,那改天我也唬爛一篇經驗文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7 15:09:00
可以阿 言論自由 我還會幫你推文欸這板已經多少唬爛經驗文了 又不缺你一篇
作者: asd7486 (Shirley)   2017-05-17 15:12:00
我是覺得什麼都有可能……
作者: mokuu (亞諾)   2017-05-17 15:24:00
別吵,那請T板友發個証據証明一下你的言論為真,如何?你自稱是父親將事情壓下,那就只有你可以提出証明你所言為為真,那就只能請你提出了,如為真我想板主會再發公告澄清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5-17 15:52:00
撇開虎不唬爛(我沒看過該文,但看簡述就覺得很唬...),但我同時也覺得以這種標準判決的話版上很多文都應該刪光,這樣是否有點不公平?頗有選擇性辦案的疑慮,T版友會如此氣急敗壞也不是不能理解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7-05-17 16:23:00
不用太認真啦。 只有在鬧板規才會變認真魔人雖然我比較好奇當初說只想看文的大大們怎麼沒出來護駕
作者: southright (Say Cheese)   2017-05-17 16:52:00
支持哪吒哥 板上一堆我都覺得創作 硬要掛經驗 神棍逆?要處理就該全部一起處理
作者: kuninaka   2017-05-17 16:59:00
又過度執法了
作者: wassabi (哇)   2017-05-17 17:03:00
懷胎三年真的太虎爛
作者: kuninaka   2017-05-17 17:06:00
MARVEL就唬爛版,管這麼多實在是
作者: dandingduck (淡定の鴨子)   2017-05-17 17:23:00
空集合XDDDDD
作者: linchw (james)   2017-05-17 17:49:00
要虎爛也唬的像一點 以前有篇宜蘭當兵的自己去看看人家怎麼虎爛的吧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5-17 17:55:00
挪吒哥XDDDDD
作者: jsbegin (迸)   2017-05-17 20:44:00
三年才出世的T大好怒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7-05-17 21:15:00
最近創作文的腦洞越來越大了,真是嘆為觀止
作者: z914554 (Zack)   2017-05-17 22:28:00
三年 廠廠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5-17 23:59:00
建議你爸動用關係把批踢踢關了
作者: gn01398532 (GOA)   2017-05-18 00:07:00
懷胎三年 是違反常理 全世界可能只有你一個 拿出證據來瞧瞧啊經驗跟虎爛是兩回事
作者: wayhowhown (Lycoptera)   2017-05-18 00:23:00
謝謝你凡人 他帶天命 那篇經典看了笑呵呵
作者: lulilulala (沒ㄘ飽的羊)   2017-05-18 00:30:00
懷胎三年94狂
作者: sunrisewing (羽曦)   2017-05-18 01:11:00
三年是結石了吧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7-05-18 02:42:00
好生氣喔XDDD
作者: edison9311   2017-05-18 07:29:00
待太久整組壞掉了喔,你有沒有一個弟弟是橡膠做的智障智障的?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8 10:30:00
認同TolerTSAI,從有沒有現實事件判斷,那一堆經驗文也都沒有現實事件佐證啊,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作者: fufugirl (芙蘿)   2017-05-18 11:18:00
真的想不通耶,孕婦不是常常要跑診所醫院產檢?真的有可能讓孕婦放超過十個月嗎?有的營養太好、長太大隻,都要提前催生的不是嗎?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8 11:24:00
產檢假如真的三年,一堆紀錄不是說動用關係就可以用掉的啦.你明顯唬爛創作文,那就是分類錯誤;分類錯誤就是刪除有問題嗎? storyofwind你不要跟自己闖紅燈,然後怪警察為什麼只抓你的那種無腦台灣人一樣好嗎。 自己有問題就是被刪,不要屁話一堆說別人也怎樣怎樣的,程度跟水準可以好一點,大腦多用,OK?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8 12:17:00
Toler的疑惑點在你判斷分類錯誤的方法不合理並不是抱怨他也錯誤為什麼沒刪是版主證明分類錯誤的標準,沒有套用在其他人身上
作者: fufugirl (芙蘿)   2017-05-18 12:46:00
可能其他篇沒人檢舉吧?ptt也沒有發文審核機制,板主不可能每篇都看過啊。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8 12:50:00
我不知道birdy幹嘛一直刷存在感 刪我可以阿 標準一致就ok還是他是這板的老人阿?怕Storywind 懂我 讚闖紅燈比喻也很爛 別再用了 闖紅燈是大家一起闖 警察只來的及抓一個 今天根本沒有來不來的及的問題 文章就擺在那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5-18 13:15:00
來囉開始嗆人針對囉~~~ 哇靠公開版面不能發言喔?發言推文就是刷存在感喔?? 邏輯再爛一點沒關係啊現在就是你可以抱怨耍孩子氣鬧事、別人不能發言囉?發言跟你意見不合就是老人囉?? 嗚嗚嗚我好怕喔你是不是又要請你爸爸動用關係惹~~~~ 嗚嗚嗚QQ今天你文章就是被檢舉,不然你要版主不要處理就對了?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8 13:33:00
...不是不要處理,是要正確處理今天用一條「尋找現實中無任何相關之事件」就證明是唬爛文,那這個標準是不是該套到所有經驗文?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5-18 13:35:00
所以版主群是會每篇都看 還是檢舉才看?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7-05-18 14:09:00
確實這方法有一些問題 也一直在討論中麻煩針對該問題 不要對人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8 14:14:00
Birdy的邏輯 我都懶得回應了xd我不會再回應他了 他很明顯在釣魚 版主辛苦了Story大你很懂我要講什麼耶 我會吵就是因為這處理方式有很大的問題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8 15:21:00
雖然時間過了很久,我還是想問一下,飯店那篇結果到底如和解決?過了那麼久,總該有個解決吧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8 17:49:00
我和Toler大可能有前世緣份吧,回去問問我家高靈
作者: gogoegg (--)   2017-05-18 20:01:00
懷胎三年 = = 我覺得 編個七個月的早產兒還比較合理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7-05-19 00:56:00
我好奇當通靈王有什麼好處?跟別人不一樣很優越這樣嗎?懷胎三年我只聽過三太子啦 現在是認為你也有神格?
作者: gimtama (方漢聲)   2017-05-19 02:54:00
當通靈王可以泡妞騙砲呀,要不然怎麼這麼多通靈王
作者: robertcamel (羅伯特)   2017-05-19 07:28:00
我說某T跟唬爺的文說穿了都是在bullshit.版上大家給面子不明講而已
作者: donson (當森)   2017-05-19 07:42:00
啊就有人相信唬爺好可愛是真的,Toler的經驗就不可愛咩。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7-05-19 08:28:00
有人對有貓狗出現就推的習慣,現在虎爺一出現就推也正常
作者: jsbegin (迸)   2017-05-19 08:40:00
照這唬爛邏輯,這樣以前神明代言人都沒有違反版規了呀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9 09:26:00
老虎變肥貓,還有人當爺拜,真的是阿貓阿狗也能成神那T大懷胎3年有神格,我覺得也在常理之中
作者: lanesu (新竹張泰山)   2017-05-19 09:56:00
在PTT筆戰的要訣,就是轉移重點,「我不是不爽被刪文,是不爽你用這理由刪文」。跟我女朋友吵架的時候,「我把你的東西弄壞沒錯,我不是生氣你指責我,我是生氣你用這種口氣講。」有87%像……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9 10:26:00
搞不清楚重點的人就別來秀下限惹 今天我用通靈王的標準發一篇文 只要我的文章被判違規 那代表所有通靈王的文章全都違規板主要馬放我文章過關 要馬就是把通靈王一舉掃蕩 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哀哀
作者: yasuatptt   2017-05-19 11:56:00
所以t你就是只要你不過,別人也都別想過啊,說那麼多還有別人的靈異體驗很多都無法驗證,啊你唬娘胎三年本來就比較容易查驗,很多人經驗怕爭議都會掛創作,只有你堅決自己的創作是經驗,但那也沒關係,驗證一下啊相信質疑的人跟我一樣都很願意被打臉
作者: TolerTSAI (Ash)   2017-05-19 12:22:00
你是不是理解能力不好阿??懂的人就知道我的用意啦
作者: storyofwind (storyofwind)   2017-05-19 15:39:00
神明代言人大部份違反版規都是牽扯到問事和明說宮廟很多單純分享的通靈王文章都還留好好的孫悟空顯靈都還活著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